文件传阅制度
一、为了使文件传阅迅速,不拖延,不积压,提高工作效率,一般文件从送阅到阅毕不得超过半天,急件必须当即阅完交回办公室处理。
二、保持文件的完整性,请不要抽出卷内文件和文件附件。因工作需要需继续使用文件时,须到档案室另行办理借阅手续。
三、文件阅毕,应及时交回办公室,由办公室继续传相关人员阅读或者交由档案室存档,不得擅自横传,擅自把文件直接传给其它部门或个人。
四、文件一律不准带回家,不得带到公共场所,所载内容不得擅自翻印和扩大阅读范围。确因工作需要需翻印文件,一般文件须经部门领导同意,重要文件须经项目经理同意。如有违犯者或丢失文件者,对当事人要按有关制度严肃处理,并追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五、严格遵守保密规则,增强保密自觉性,不得随意泄漏文件内容。
六、工程管理系统内的文件及各相关文件由档案室负责时刻关注,及时下载传办公室负责人附文件传阅单交由项目经理先行批阅,确定相关传阅人员。办公室负责送传相关人员阅览。办公室负责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档案室负责文件的存档及管理。文件的签收和归还由专人负责,不准交予其它无关人员代办。
七、发生文件遗失或泄密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办公室,以便采取补救措施,进行处理。
八、阅文人阅文后要在《文件传阅签》上签署名字或意见。签阅文件要使用蓝、黑色墨水,不能使用红色笔、圆珠笔和铅笔。
文件传阅程序框图办公室
档案室
搜集文件
相关部门阅读文件
转交
项目经理阅读
· 附传阅单
办公室
确定相关传阅人员
档案室
办公室
半天 根据传阅单送发传阅部门
收回
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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