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2021-2022年河南省漯河市注册会计经济法真题(含答案).pdf


文档分类:资格/认证考试 | 页数:约2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6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6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该【2021-2022年河南省漯河市注册会计经济法真题(含答案) 】是由【青山代下】上传分享,文档一共【26】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2021-2022年河南省漯河市注册会计经济法真题(含答案)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2021-2022年河南省漯河市注册会计经济法真题(含答案)学校:________班级:________姓名:________考号:________一、单选题(20题),属于()。。价款为160万美元,并以该资产作为出资与丙公司于2010年4月1日成立了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甲公司支付乙公司购买金的下列方式中,符合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律制度规定的是()。,,,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定数额的罚款。该罚款数额是()。:..%以上10%%以上10%。专利权人周某具备实施条件,但一直未实施该项专利,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可以对该项专利给予强制许可的法定期限为()。,双方约定:甲向乙交付20万公斤苹果,货款为40万元,乙向甲支付定金4万元;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支付违约金6万元。甲因将苹果卖给丙而无法向乙交付苹果。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乙提出的下列诉讼请求中,既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人民法院支持的是()。,,:..、丙成立了有限合伙企业,甲为有限合伙人,合伙协议中未约定合伙继承、损益分担和财产份额退还办法。2008年lO月甲死亡,其l4岁的儿子丁成为其唯一继承人。甲死亡时,合伙企业债务为3万元。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是()。,,必须经乙、丙一致同意,,丁因继承关系当然成为合伙人,,经乙、丙同意,,丙企业开户银行在债务证明到期日办理划款时,发现丙企业存款账户不足支付,根据规定,开户行可以采取的行为是()。,,如果丙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存足款项的,再向乙银行出具拒绝支付证明:..,经公开招标没有产生意向受让方,如拟确定新的挂牌价格低于资产评估结果()的,应当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书面同意。%%%%《破产法司法解释(一)》的规定,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一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这些情形中不包括()。,,无法清偿债务’,无法清偿债务,,无法清偿债务10.(2011年)下列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简称QFII)制度的管理环节中,属于国家外汇管理局职责范围的是()。Ⅱ,下列有关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组织形式和组织机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QFII)制度的管理环节中,属于国家外汇管理局职责范围的是()。()人。%的股权,应出资150万元,但甲一直未履行出资义务。在还未全部缴清出资时,将股份作价200万元全部转让给知情的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由:..()召集和主持。,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或者倒买例卖外汇的,外汇字处理机关可以给予人罚款处罚。该罚款的金额范围是()。%%,且同在一个公司上班。为上班方便,甲和乙共同购买了一辆汽车。甲出资8万元,乙出资12万元,双方未约定共有类型。两年后,甲利用乙外出旅游之机,请丙维修厂整体维修汽车,并告知丙,该汽车由自己与乙共有,但维修费用由乙一人承担。乙知道该维修事宜后表示反对,并拒绝向丙付款。后乙欲将该汽车的所有权转让给丁。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乙有权拒绝:..、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栋房屋,份额相同。为提高该房屋使用价值,甲向乙、丙、丁提议拆旧翻新。在共有人之间未就该事项做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表述中,符合物权法律制度规定的是()。、丙、丁不同意,、丙、丁中有一人同意,、丙、丁中有二人同意,、丙、丁均同意,()元。、多选题(10题),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有()。、合并、,属于绝对法律关系的有()。《专利法》的规定,可以给予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况包括()。,:..,该项技术是其在2005年3月申请的,截至2009年6月,甲仍未对该专利权充分的实施,,,合资设立富圆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为30%与70%。关于富圆公司董事会的组成,下列说法正确的有()。,下列选项中,属于债券委托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下列提法正确的有()。、境外培训、外派劳务等:等值2000美元(含);港澳地区:1000美元(含):等值2000美元(含)、境外直系亲属救助:等值2000美元(含):大学预科以上(含预交保证金)每学年等值20000美元(含),正确的有()。《证券法》的规定,该公司发生下列各项情形应当认定为:..。%,正确的有()。,因作为技术开发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技术开发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可以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10题),该公司董事会成员共计5人,与本次决议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共2人,那么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题有化和征收,并给予相应补偿。()。(),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注册会计师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具有优于一般破产债权受偿的权利,但是对于破产企业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没有优先权,除非该费用专为设有担保权的特定财产而支出的。()(5题)41.(4)张某请求人民法院确认B公司将该专利申请权转让给C公司的行为无效是否成立?为什么??并说明理由。?并说明理由。,哪些属于应当报送临时报告的重大事件?,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公司)。公司未设董事会,仅设丙为执行董事。2008年6月8日,甲与戊订立合同,约定将其所持有的全部股权以20万元的价格转:..甲于同日分别向乙、丙、丁发出拟转让股权给戊的通知书。乙、丙分别于同年月20日和24日回复,均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甲所持公司全部股权。丁于同年6月9日收到甲的通知后,至7月15日未就此项股权转让事项作出任何答复。戊在对公司进行调查的过程中,发现乙在公司设立时以机器设备折合30万元用于出资,而该机器设备当时的实际价值仅为10万元。公司股东会于2008年2月就2007年度利润分配作出决议,决定将公司在该年度获得的可分配利润68万元全部用于分红,并在4月底之前实施完毕。至7月底丁尚未收到上述分红利润,在没有告知公司任何机构和人员的情况下,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实施分红决议。(5题)(5)所述内容,指出该情形是否构成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障碍?请说明理由。?请说明理由。,遂在遗失场所张贴数份启事,称若有人能够找到玉镯并送还,愿以现金5000元酬谢。乙依此启事要求甲支付5000元时,甲提出,由于此玉是祖传,丢失之际一时心急才张贴启:..能够拒绝支付该酬金请说明理由。、乙、丙、丁按份共有一辆汽车跑长途运输,四人各占1/4的份额。2021年2月1日,丁拟将自己1/4的份额作价10万元转让给戊。丁将该事项通知了甲、乙、丙,三人均表示反对,但无人主张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于是丁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戊。2021年3月1日,乙驾驶该汽车在运输途中不慎将路人王某的耕牛撞死,给王某造成2000元的经济损失。王某要求乙赔偿其损失,遭到乙的拒绝。2021年4月1日,甲提出将该汽车卖给张某,对该事项在共有人之间未作明确约定。之后乙、丙同意,戊反对。张某支付了50万元的价款后,甲、乙、丙于4月10日将该汽、车交付给张某,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2021年4月20日,甲、乙、丙、戊四人以该汽车作抵押,向不知情的叶某借款30万元,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于4月2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丁未经甲、乙、丙的同意,是否有权将自己1/4的份额转让给戊?并说明理由。(2)乙是否有权拒绝王某的赔偿要求?并说明理由。(3)甲、乙、丙未经戊的同意,是否有权将该汽车卖给张某?在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的情况下,张某是否已经取得了该汽车的所有权?并分别:..()如果甲、乙、丙、戊到期不能清偿叶某的债务,叶某在行使抵押权时,张某能否以其所有权对抗叶某的抵押权?并说明理由。?请说明理由。。要式的法律行为是指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的形式或者履行一定的程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但前6个月支付的比例没有超过60%,选项A错误;尽管分期支付的总期限没有超过1年,但前6个月支付的比例为0,选项C错误;前6个月支付的比例超过了60%,但分期支付的总期限超过了1年,选项D错误。注意“1年付清,半年付清六成”的要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10%的罚款。:..,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可以给予实施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乙可以得到4×2=8(万元),(其中,4万元是乙先向甲支付的);如适用违约金罚则,乙可以得到6万元。表面上看,适用定金罚则得到的金额高于适用违约金,但定金罚则中的4万元是乙先行支付的,所以从最大限度保护乙的利益出发,则是选择违约金6万元,同时定金4万元作为不当得利,由甲返还给乙。。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组织终止时,,银行在办理划款时,发现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通知书。:本题考核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确定。根据规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确定中,经公开招标没有产生意向受让方,如拟确定新的挂牌价格低于资产评估结果90%的,应当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书面同意。【解析】本题考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根据规定,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1)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2)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3)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4)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5)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QFII制度中,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投资额度的审定、资金汇出入和汇兑管理等。。合作企业可以申请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也可以申请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其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合作各方的关系是一种合伙关系。因此选项A错误。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一般设立董事会;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合作企业,一般设立联合管理委员会。因此选项B错误。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产生办法由合作企业章程规定。因此选项C错误。。。、保险公司等作为机构投资者,在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的外汇额度内,可以直接到境外进行证券投资,也可以接受客户委托到境外证券市场投资。QFII制度中,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投资额度的审定、资金汇出入和汇兑管理等。:..;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为3至13人。,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自债权申报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解析】本题考核共有的相关规定。根据规定,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因此选项A的表述错误;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因此选项B的说法错误;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因此选项D的说法错误。(拆旧翻新)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除《公司法》有规定的以外,由公司章程规定,涉及增加注册资本、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公司的解散与清算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等事项的,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属于“相对法律关系”。[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核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情形。根据规定,专利权人自专利权被授予之日起满3年,且自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满4年,无正当理由未实施或者未充分实施其专利的,可以强制许可,因此选项C应当选;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的行为被依法认定为垄断行为,为消除或者减少该行为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的,可以强制许可,因此选项D应该选;选项A是属于在国家出现紧急状态或者非常情况时的强制许可;选项B是属于为了公共健康目的,对取得专利权的药品实施的强制许可。,其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选项A正确。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选项B错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据此可知,富圆公司的章程中可以规定富圆公司的董事长由股东方圆公司派人担任。选项C正确。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据此可知,方圆公司和富春机械厂可通过公司章程约定不按出资比例分红。选项D正确。,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1)拟变更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3)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选项D);(5)发行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6)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选项A);(7)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选项B,应当是持有债券的比例在10%以上);(8)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9)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选项C);(10)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综上,本题应选ACD。。《企业破产法》规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人民法院认为必要时,或者管理人、债权人委员会、占债权总额1/4以上的债权人向债权人会议主席提议时召开。、境外直系亲属救助的应当为等值1000美元(含)。:本题考核外商投资企业合并后的性质。根据规定,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合并后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也可以是有限责任公司,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本题考核上市公司的重大事件。公司的董事,1/3以上的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属于上市公司的重大事件,应发布临时报告。。《公司法》规定,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题中有2人涉及关联关系,所以还有3人属于无关联关系董事,满足人数要求,不必应将该事项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根据规定,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在教科书中汇编其已经发表的作品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有限合伙人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进行出质,产生的后果仅仅是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存在变更的可能,这对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基础并无根本的影响。因此,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经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承兑人的票据责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提示付款而解除,承兑人仍要对持票人承担票:..据责任。。根据《票据法》规定,除见票即付的汇票外,。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41.(1)首先,张某和B公司在合作开发合同中约定张某为“骨质增生治疗仪”的发明人是妥当的()。因为张某主持“骨质增生治疗仪”的研究开发,可以认为张某是对发明创造具有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1分)。其次,不能将B公司列为发明人()。因为发明创造是人类脑力劳动的成果,发明人只能是自然人()。B公司可以成为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人可以是发明人,也可以不是发明人(1分),只要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对发明创造具有合法所有权的,即可以成为专利申请人,进而成为专利权人()。()(2)张某退职后与B公司合作开发的“骨质增生治疗仪”不属于A研究所的职务发明()。因为根据有关规定,退职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有关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1分)。而张某退职时间与张某和B公司合作开发的“骨质增生治疗仪”的完成时间已经超过1年()。(本要点共2分)(3)A研究所以其完成的“骨质增生治疗器”的时间早于“骨质增生治疗仪”的完成时间为由,认为“骨质增生治疗仪”不具有新颖性的说法是不正确的()。因为,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我国采取的确认新颖:..性的公开时间是申请日时间标准,而不是发明创造完成的发明日标准(1分)。尽管“骨质增生治疗器”的完成时间早于“骨质增生治疗仪”,但是,其申请专利的申请日却晚于“骨质增生治疗仪”的申请日,因此,A研究所提出的理由不成立()。(本要点共2分)(4)张某请求人民法院确认B公司将该专利申请权转让给C公司的行为无效成立()。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当事人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应当经过其他方的同意(1分),并且其他方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1分)。[或:张某与B公司未在合作开发合同中约定“骨质增生治疗仪”的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其专利申请权应当归张某与B公司共有(1分)。B公司作为共有一方,在转让“骨质增生治疗仪”的专利申请权时,应当经过张某同意(1分),且张某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1分)。B公司在未经张某同意的条件下,将“骨质增生治疗仪”的专利申请权转让给C公司是无效的。]()。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和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由于该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中并未对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和担保的事项作出约定丙独自决定的这两项事项足不符合规定的。丙聘任A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及为B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和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由于该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中并

2021-2022年河南省漯河市注册会计经济法真题(含答案)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6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青山代下
  • 文件大小2.20 MB
  • 时间202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