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医院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2020试行).pdf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该【医院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2020试行) 】是由【青山代下】上传分享,文档一共【14】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医院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2020试行)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2020试行)___2020试行)第一章总则为规范捐赠和受赠行为,保护捐赠人和受赠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本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医院各级各类相关部门业务主管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其他公益性社会组织(以下简称医院)。第三条捐赠定义:..下简称捐赠人)自愿无偿向医院(以下简称受赠单位)提供资金、物资等形式的公益性支持和帮助。第四条接受捐赠原则医院接受捐赠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自愿无偿;三)符合公益目的;四)非营利性;五)法人单位统一接受和管理;六)勤俭节约,注重实效;:..第五条可接受捐赠类型医院可以接受以下公益事业捐赠:一)用于医疗机构患者医疗救治费用减免;二)用于公众健康等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教育;三)用于卫生健康人员培训和培养;四)用于卫生健康领域学术活动;五)用于卫生健康领域科学研究;六)用于卫生健康机构公共设施设备建设;七)用于其他卫生健康公益性非营利活动。:..不可接受捐赠类型医院不得接受以下捐赠:一)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二)涉及商业营利性活动;三)涉嫌不正当竞争和商业***;四)与本单位采购物品(服务)挂钩;五)附有与捐赠事项相关的经济利益、知识产权、科研成果、行业数据及信息等权利和主张;六)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环保等标准和要求的物资;七)附带政治目的及其他意识形态倾向;八)损害公共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十)承担政府监督执法任务机构,不得接受与监督执法工作有利害关系的捐赠。第七条决策机制医院应当将接受捐赠和使用管理作为单位领导班子集体或内部民主议事会议研究决策事项。第八条捐赠管理部门医院应当明确承担捐赠组织协调管理的牵头职能部门,负责管理日常事务(以下简称捐赠管理部门)。第九条授权代表公益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经社会团体书面授权可以代表社会团体接受捐赠收入,不得自行接受捐赠收入。:..受理方式捐赠人向医院捐赠,应当由单位捐赠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医院其他内部职能部门或个人一律不得直接接受。第二章捐赠预评估第十一条规定了医院在接受捐赠前应进行的综合评估,并要求医院建立接受捐赠预评估制度。第十二条列举了捐赠预评估的重点内容,包括符合法律法规、医院职责、捐赠实施可行性、捐赠物资质量等方面。第十三条要求医院捐赠管理部门建立评估工作机制,并会同其他部门以及可能的第三方机构和监管部门参与评估。第十四条规定了捐赠预评估意见需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或内部民主议事程序确定。:..意见后,应及时书面通知捐赠人,并在不予接受捐赠时向捐赠人解释说明。第十六条规定了医院接受捐赠需与捐赠人签订书面捐赠协议,并明确了协议中应包括的内容。第十八条规定了捐赠人不得指定受赠单位具体受益人选,适用于卫生健康人员培训和培养、卫生健康领域学术活动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捐赠。第十九条允许在特殊任务期间适当简化书面捐赠协议,例如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第二十条要求捐赠财产由受赠法人单位统一接受,公益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经授权接受的捐赠收入应当缴入社会团体对应账户统一核算,不得截留。第21条规定受赠单位必须积极协助捐赠人按照法律法规和捐赠协议按期足额交付捐赠财产。:..条规定接受货币方式捐赠时,原则上应要求捐赠人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汇入受赠法人单位银行账户。第23条规定受赠单位应按实际收到的货币金额或非货币性捐赠财产价值,开具财政部门统一印制并加盖受赠法人单位印章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并及时送达捐赠人。第24条规定受赠单位接受的捐赠工程项目,捐赠人可以留名纪念或提出工程项目名称等。第25条规定受赠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捐赠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入境、许可申请等手续。第26条规定受赠单位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捐赠财产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第27条规定受赠单位接受的捐赠财产应全部纳入单位财务部门集中统一管理,单独核算。必要时,可以申请设置捐赠资金专用银行账户。:..条规定受赠单位财务部门应及时按照书面捐赠协议对捐赠财产进行逐项核对、入账。第29条规定受赠单位接受的非货币性捐赠,财务部门应会同资产管理部门、使用部门,按照捐赠协议验收无误后,入库登账,纳入单位资产统一管理。达到固定资产核算起点的,应按照固定资产有关规定管理。第30条规定受赠单位应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对接受捐赠财产的规定,确认捐赠财产价值,区分限定用途资产和非限定用途资产,真实、完整、准确核算。第31条规定会计年度结束后,受赠单位应将本年度接受捐赠财产情况在年度财务报告中专门说明。受赠事业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部门决算报表要求,一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受赠卫生健康业务主管公益性社会组织应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要求对外提供年度财务报告。:..条规定受赠单位应尊重捐赠人意愿,严格按照本单位宗旨和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不得用于营利性活动。捐赠协议限定用途的捐赠财产,受赠单位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用途。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征得捐赠人书面同意。第33条规定受赠单位应根据捐赠协议和使用原则,按照优化配置、提高效率的原则,统筹协调,汇总编制年度捐赠财产使用方案和执行计划,并报单位领导集体或内部民主议事会议研究审定。资金用途的,受赠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责、宗旨和捐赠财产使用方案,制订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参照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明确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支出审核审批程序和权限等,用于公益活动或者捐赠人同意的其他用途。第三十九条受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捐赠财产使用档案,将捐赠财产的收入、支出、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等记录清楚,定期向捐赠人或者社会公众公开。受赠单位应当定期对捐赠财产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和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使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回应和处理。第34条规定,受赠单位捐赠管理部门、财务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加强捐赠财产的使用管理。同时,受赠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审定批准的捐赠财产使用方案和执行计划。货币捐赠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如果捐赠协议限定用途,受赠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责、宗旨和捐赠协议约定内容,制订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支出审核审批程序和权限等。如果捐赠协议未限定用途,受赠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使用范围,结合本单位职责或宗旨开展公益活动,并严格执行单位统一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和财务管理制度。如果受赠单位以政府名义接受未限定用途的货币资金,应当按照___关于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要求,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及时足额上缴同级国库。受赠单位不得支付与公益活动无关的费用。受赠单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应当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或内部民主议事会议决定。受赠事业单位不得用捐赠财产提取管理费,不得列支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等;受赠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业务主管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除捐赠协议约定外,:..赠基金会相关支出应当符合《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受赠单位不得擅自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受赠单位应当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降低活动成本。非货币捐赠财产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如果捐赠协议限定用途,受赠单位应当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内容,制订财产使用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责任、使用范围和使用流程。如果捐赠协议未限定用途,受赠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使用范围,结合本单位职责或宗旨开展公益活动,并严格执行本单位统一的资产管理规定,合理安排财产使用,提高使用效率。受赠单位不得用于开展非公益活动。第37条规定,受赠单位接受的捐赠财产一般不得用于转赠其他单位,不得随意变卖处理。对确属不易储存、运输或者超过实际需要的物资,在征得捐赠人同意后可以处置,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应当用于捐赠目的。第38条规定,捐赠项目完成后形成的资金结余,如果捐赠协议明确结余资金用途,应当按照捐赠协议执行;如果捐赠协议未明确结余资金用途,受赠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责、宗旨和捐赠财产使用方案,制订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参照国:..批程序和权限等,用于公益活动或者捐赠人同意的其他用途。第39条规定,受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捐赠财产使用档案,记录捐赠财产的收入、支出、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等,并定期向捐赠人或者社会公众公开。受赠单位应当定期自查捐赠财产使用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受赠单位应当对捐赠人或者社会公众提出的有关捐赠财产使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回应和处理。受赠单位应当与捐赠人协商一致并提出使用意见,以保证资金用途的合理性。同时,应建立接受捐赠档案管理制度,对捐赠协议、方案、执行、审计和考评情况进行档案管理。信息公开方面,受赠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受赠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通过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社会公开受赠相关信息,提高受赠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具体而言,应当主动公开捐赠接受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管理部门及联系方式、受赠财产情况、使用情况、审计报告、绩效评估结果等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公开相关信息。:..实答复,并在受赠项目完成后主动向捐赠人反馈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以及项目实施结果,听取捐赠人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应对息和信息答复的真实性负责。监督管理方面,医院应当建立捐赠管理使用责任制度,明确管理职责、工作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受赠单位接受捐赠管理和使用情况应当纳入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受赠单位应当定期开展捐赠管理检查和审计工作,并及时将检查、审计结果予以公开。对受赠金额大、涉及面广的项目,应当实施项目专项检查、审计和项目绩效考评。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所属单位和业务主管社会组织捐赠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定期组织检查和专项审计,必要时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对受赠单位和受赠项目的专项检查和审计,并适时向社会公开检查和审计情况。

医院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2020试行)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1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青山代下
  • 文件大小839 KB
  • 时间2024-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