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与立法
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与立法
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
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
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与立法
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概念
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构成
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与立法
概念: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就是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改善环境的各种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协调一致的统一整体。
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与立法
我国现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由下列各部分构成:
⑴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
⑵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
⑶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
⑷环境标准;
⑸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范。
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与立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
一、土地利用规划法:通过国土利用规划实现工业、农业、城镇和人口的合理布局与配置,是控制环境污染与破坏的根本途径,也是贯彻防重于治原则的有效措施。
二、环境污染防治法
三、自然资源保护法
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与立法
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的立法体制
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规划
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技术
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
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与立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概念:
广义:指有权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各种有关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活动的总称。
狭义:特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修改或废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的活动。
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与立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体制:
立法体制是国家对不同类型的立法在国家机关内部所作的立法权限划分而形成的。
我国的立法体制是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等组成的二级多元体制。
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与立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规划
立法规划是立法者对一定时期内立法的项目、议程等事项所作的安排和部署。
制定立法规划的目的,是要在一定时期内明确立法的方向、目标、任务、具体的立法项目以及完成立法规划的措施和保障。
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与立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技术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案的起草程序
关于立法的技术性要求
关于法的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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