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江西省超生三胎罚款标准.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3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3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该【江西省超生三胎罚款标准 】是由【XUJIANMIAO】上传分享,文档一共【3】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江西省超生三胎罚款标准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江西省超生三胎罚款标准金融网权威发布-江西省超生三胎罚款标准,更多-江西省超生三胎罚款标准相关信息请访问金融网。江西省超生三胎罚款标准 依据《江西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下例状况属于方案外生育,即俗话所说的超生。第七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方案外生育:(一)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再生育的;(二)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但未申请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生育的;(三)未到法定婚龄生育或者非婚生育、重婚生育的。为他人方案外生育供应关心而非法收养子女的,视为方案外生育。方案外生育的,应当对其征收社会抚养费。第五十八条不符合本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再生育或者重婚生育的,除按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还应当按下列规定处理:(一)属国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职工的,赐予开除处分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二)属农夫的,5年内不得享受集体福利。依据《江西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方法》规定假如是方案外生育的需按以下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第六条方案外生育一胎子女的,依据不怜悯形,根据下列标准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一)不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再生育的,;(二)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但未申请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生育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10%征收;(三)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但经查实,进行了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选择性引产后,再怀孕生育的,按第一项规定的标准征收;(四)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50%征收;(五)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但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30%征收;(六)重婚生育、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胎的,按本方法规定的计征基数的7倍征收。第七条未达到《条例》第九条其次款规定的间隔期生育其次胎的,根据下列标准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一)生育妇女年龄未达到25周岁的,按本方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50%征收;(二)生育妇女年龄为25—28周岁的,依据不怜悯形,分别根据下列标准征收:,按本方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40%征收;、不满2周年的,按本方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30%征收;、不满3周年的,按本方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20%征收;、不满4周年的,按本方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10%征收。(三)生育妇女年龄超过28周岁的,依据不怜悯形,分别根据下列标准征收:,按本方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30%征收;、不满2周年的,按本方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10%征收。第八条方案外生育二胎以上子女的,依据不怜悯形,从其次胎开头,根据本方法第六条第一项或者第六项规定标准的2倍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第九条为他人方案外生育供应关心而非法收养子女的,对非法收养人,按本方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50%征收社会抚养费;对方案生育的双方当事人,依据其方案外生育的详细情形,按本方法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第十条方案外生育子女的当事人一方为城镇居民,另一方为农村居民的,分别按各自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第十一条方案外生育子女3个月以内未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告的,属于隐瞒方案外生育行为,对方案外生育的双方当事人,按应缴数额的110%征收社会抚养费。

江西省超生三胎罚款标准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3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XUJIANMIAO
  • 文件大小11 KB
  • 时间2024-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