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检察院公开听证工作方案检察院公开听证室的建设.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该【检察院公开听证工作方案检察院公开听证室的建设 】是由【微笑微笑】上传分享,文档一共【4】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检察院公开听证工作方案检察院公开听证室的建设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2/7检察院公开听证工作方案检察院公开听证室的建设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为确保事情或工作顺利开展,常常要根据具体情况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综合考量事情或问题相关的因素后所制定的书面计划。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检察院公开听证工作方案检察院公开听证室的建设篇一为进一步推动审查逮捕程序向诉讼化转变,根据高检院及市院工作部署,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改变以往审查逮捕决定单一、封闭运行的模式,自20XX年以来先后举行三次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证会,通过规范化的司法程序,增强了审查逮捕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有助于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的阳光司法机制,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现阶段,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案件公开听证会参加主体主要为案件承办人、侦查监督科员额检察官、公安机关案件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下阶段,将逐步探索扩大组***员范围,吸纳证人、鉴定人等诉讼参与人参加。在听证过程中,证人、鉴定人等可以通过出席听证并接受询问,帮助检察官厘清案件证据和事实,从而作出正确的审查逮捕决定。必要时,还可选任一定数量、相对固定的具有司法调解经验、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士参与公开听证,也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特邀监督员旁听监督。3/7审查批捕听证程序贯彻公开性原则,即听证一般公开举行,但涉及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案件,应当作为公开听证的例外,以不公开听证的方式举行。宁河区人民检察院今年以来举办的三次审查逮捕案件听证会均为公开方式举行,有利于听取各方意见,保证逮捕决定的合理性,防止承办人因个人主观原因或自身对案件理解偏差出现错误决定;有利于对逮捕决定权有效监督,让承办人公开自己的事实认定、决定理由和根据,通过面对面质证和辩论,防止权力滥用。为全面规范审查逮捕听证程序,宁河区人民检察院明确听证案件范围,不限于拟作不批捕的案件,即不以是否有逮捕必要性作为划定听证案件范围的依据,而取决于案件主体、事实和证据等多个因素。具体而言包括:一是案情复杂疑难或影响较大的案件。考虑到该类案件的复杂性和影响力,如果适用审查批捕听证程序,更加有利于复杂案情的处理和判断,而对于影响较大的犯罪,采用公开听证的'方式也利于公众的监督,提高司法的公信力。二是对于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是否有逮捕必要性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对于犯罪事实和相关证据尤其是定案的关键证据仍然存在较大争议的案件,通过召开听证的方式厘清案情和证据,并查明是否具有逮捕必要性,从而避免错误逮捕的发生。三是案件侦查活动可能存在重大违法的案件。侦查机关在刑事案件中占有司法上的优势地位,而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往往注重“结果”而忽视“过程”,即为打击犯罪而违反正当的程序。对于案件侦查过程中涉嫌刑讯逼供、诱供等重大违法的案件,必须举行公开的听证。这是程序正义的要求,也是行使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职能的体现。4/7因此,既不将所有案件都纳入审查批捕的听证范围,也不把审查批捕听证的范围限定地太过狭窄,合理划定举行审查批捕听证的范围,在公正与效率中找准平衡点,以合理控制进入审查批捕听证制度的案件数量,从而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由于审查逮捕公开听证工作尚无具体明确的工作实施细则作为依据,因此,宁河区人民检察院在借鉴部分先行试点单位的前期经验上,结合工作实际,逐步完善公开听证程序。一是程序启动。公开听证程序的启动由检察机关案件承办人提出,侦查监督部门负责人决定是否启动。检察机关作为具有审查批捕决定权的主体,可以依职权决定是否启动听证程序。案件承办人即听证会主持人,在听证举行前三日内将有关听证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通知参加人,安排书记员专门负责记录和维持秩序工作。二是听证流程。相较于传统审查批捕程序只采取书面审查的方式,审查批捕的听证制度必须自始至终贯彻直接言词原则。首先,由主持听证的检察官宣布听证开始,由侦查机关宣读《提请批捕逮捕书》,陈述其申请批准逮捕的理由并且举证,提供相应的事实和证据证明其符合逮捕的条件;然后,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可以表达自己对侦查机关批捕申请的异议和意见,并针对侦查机关举出的证据进行质证,必要时也可以通知证人、鉴定人等作证;举证环节结束后进入双方辩论阶段,双方就是否应当适用逮捕措施发表意见并进行辩论,被害人也可以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最后,由检察机关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结合相关案件证据材料进行分析和评议,在听证举行后、办案期限届满前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4/7s("content_relate");

检察院公开听证工作方案检察院公开听证室的建设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微笑微笑
  • 文件大小13 KB
  • 时间2024-0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