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38).docx


文档分类:资格/认证考试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5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5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该【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38) 】是由【或许我是传奇】上传分享,文档一共【5】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38)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38)我供应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学问点(38),盼望对参与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子供应更多参考信息,请跟紧我的脚步,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备考资料,盼望对考生们有所关心! 商业汇票的出票 汇票上必需记载的事项包括:表明“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托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和出票人签章。 (1)金额 ①票据金额以中文大写和数码同时记载,二者必需全都,否则票据无效。 ②票据的“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不能更改,否则票据无效。 ③金额必需是固定的数额,假如汇票上记载的金额是不确定的(如100万元以下),汇票无效。 ④支票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但汇票、本票不能补记。汇票在出票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金额的,该汇票无效。 (2)出票日期 在出票日期、背书日期、保证日期、承兑日期、付款日期中,只有“出票日期”属于肯定应记载事项。 (3)出票人签章 ①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②出票人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 (1)付款日期 未记载付款日期的,视为见票即付。 (2)付款地 未记载付款地的,以“付款人”的营业场所、住宅或者常常居住地为付款地。 (3)出票地 未记载出票地的,以“出票人”的营业场所、住宅或者常常居住地为出票地。 (1)签发票据的缘由或者用途; (2)该票据交易项下的交易合同号码。 (1)对出票人的效力 出票人成为票据债务人,担当担保承兑和担保付款的责任。 (2)对收款人的效力 收款人取得票据权利,包括付款恳求权、追索权,以及以背书等方式处分其票据权利的权利。 (3)应付款人的效力 出票是出票人的行为,票据上虽然记载了出票人托付“付款人”无条件支付票据金额的内容,但这仅仅是出票人的记载,付款人自己并未在票据上签章。 因此,付款人并不因此而担当票据责任。只有当付款人在票据上承兑之后,才基于该票据行为而成为票据的主债务人。此时,其称谓即从“付款人”改为“承兑人”。 表4-2记载事项内容汇票本票支票肯定事项表明“××”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托付/承诺√√√确定的金额√√授权补记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授权补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相对事项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上一篇: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学问点(39)下一篇: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学问点(37)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知识点(38)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