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知识民事行为能力 】是由【XUJIANMIAO】上传分享,文档一共【3】页,该文档可以免费在线阅读,需要了解更多关于【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知识民事行为能力 】的内容,可以使用淘豆网的站内搜索功能,选择自己适合的文档,以下文字是截取该文章内的部分文字,如需要获得完整电子版,请下载此文档到您的设备,方便您编辑和打印。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知识民事行为能力以下是我整理的政法干警考试民法学问民事行为力量,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一、公民民事行为力量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简答——概念和特征)(一)概念:是指法律确认的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担当民事义务的力量(熟悉力量和推断力量)(二)法律特征:,与公民自己的意志无关,、公民民事行为力量的分类(熟悉力量和推断力量)(一)完全民事行为力量人:是指法律给予达到肯定年龄和智力状态正常的公民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民事活动的力量1、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为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力量人2、16周岁而不满18周岁的公民,假如已经参与了各种形式的社会劳动,并可以其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力量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已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力量人。(二)限制民事行为力量人(★★★选)、赠与、酬劳等纯获利益的行为,、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可以不必经得法定代理人追认,、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应当认定为效力待定的行为,假如法定代理人追认则有效,,如立遗嘱(三)无民事行为力量(★★选)、赠与、酬劳等纯获利益的行为,,如购买少量糖果、文具,因交易价值不大,,应当认定为无效。三、: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被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力量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力量人的,依据他健康恢复的状况,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为限制民事行为力量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力量人案例:1995年,周某在丈夫去世后经人介绍与丧偶的刘某结婚,但他们的婚事始终遭到刘某儿子小刘的反对。1998年,刘某患上精神病,并久治无效,生病期间始终由周某悉心照料。1999年5月,小刘提出要担当父亲的监护人,保管父亲的全部财产,并要以其父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周某离婚[问题]?
政法干警考试民法知识民事行为能力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