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
为及时准确掌握基层矛盾纠纷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调处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按照省、市政法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建立基层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
一、由各乡镇综治委负责组织成员单位参加社会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必要时党政领导参加,充分认识实行基层社会疑难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的重要性。
二、由主管单位或经办人汇报矛盾纠纷现状、特点、发展趋,遵循全面、客观、及时整理报乡镇综治委梳理后报乡镇、县调处中心。
三、司法所(乡镇调委会)要及时分析总结本辖区矛盾纠纷现状、特点、发展趋势,调解结果的预见、以及可能引发的潜在矛盾纠纷等进行分析研判。
四、分析研判的主要内容。分析研判的主要内容包括乡镇、村(居)、社区矛盾纠纷的总的形势、主要特点;某一时间段突出的矛盾纠纷、重大或群体性矛盾纠纷的形式、成因、调处措施、处理结果以及未调解成功的纠纷走向;某行业、某一领域存在的矛盾纠纷形式或成因;因不同社会利益关系可能引发的潜在矛盾纠纷等。
五、分析研判工作要遵循全面、客观、及时、准确的原则。不仅对矛盾有分析、有判断、有前瞻性思考,而且要突出排查调处方法、措施和成效,以充分反映基层司法行政人员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行成分析研判报告。
六、将分析研判专题报告向有关领导,同级有关部门及下级通报研判情况,并对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明确的意见和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单位抓落实。
七、分析研判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司法所将进行日常记载和统计报表,报送不及时、不认真的在年终目标考核中给予相应扣分。
绥阳县司法局2017年4月26日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
(二):
基层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凉伞镇基层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为及时准确掌握基层矛盾纠纷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排查调处工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按照《怀新晃县司法局关于做好基层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在人民调解工作中建立基层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
一、充分认识实行基层社会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的重要性。实行这一制度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遍布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第一道防线”的优势特点,及时分析矛盾纠纷的特点、成因、措施等,及时向各级党委政府报告,为党委、政府了解基层矛盾纠纷的特点,制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实行这一制度是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要求,是人民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创新、强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措施。两镇司法所将这项工作纳入工作日程,认真组织落实。
二、基层矛盾纠纷的分析研判制度以司法所为基础信息采集单位。司法所要及时分析总结本辖区矛盾纠纷现状、特点、发展趋势或典型个案介入调处情况,及时整理报司法局,由局梳理后报新晃县司法
局。分析研判制度实行季报制,每季最后一个月15日前报司法局。重要敏感期、重大活动期间的矛盾纠纷可随时报送。对法院转交的民事纠纷、公安机关的治安纠纷、交通肇事以及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纠纷,具有一定影响并调解成功或引导走其他途径解决的纠纷的调解案例,要及时上报司法局。
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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