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防潮规划
(2010-2020年)
天津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二o一二年八月
天津市滨海新区防潮规划
(2010-2020年)
工程设计资质等级:甲级
证书编号:A112002904
天津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二o一二年八月
目录
1 总则 1
规划目的 1
规划范围及规划期限 2
规划目标 2
2 防潮标准 3
规划防潮标准 3
抗震设防标准 3
3 防潮工程规划 3
规划总体布局 3
北部自然岸线段 4
北疆电厂 4
滨海信息产业创新园 5
中心渔港 5
天津滨海旅游区 5
天津港 6
临港经济区 6
南港工业区 7
南部自然岸线段 7
永定新河河口及海河河口 8
其他现状河口及功能区预留口 8
海堤堤型 9
总则
规划目的
滨海新区位于渤海湾西岸,海岸线东起津冀交界涧河口,南至沧浪渠入海口。由于沿海地势平坦,历史上曾多次受到风暴潮的侵袭。按照《天津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滨海新区将实施“一核双港、九区支撑、龙头带动”的发展策略,新区内多个功能区的建设均涉及围海造陆工程,防潮前沿逐渐向外海推移,原海堤和围海造陆现状岸线防潮标准较低,不能满足防潮要求。滨海新区防潮规划作为城市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为滨海新区的建设和防潮管理提供基础支撑,为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创造良好的投资招商条件,推动滨海新区又好又快发展。
规划范围及规划期限
规划范围东起津冀交界涧河口南堤,南至津冀交界沧浪渠入海口北堤,两端与河北省海堤连接。
现状水平年:2010年;
规划期限:近期为2011~2015年,远期为2016~2020年。
规划目标
根据原海堤及各功能区专项规划,合理布置海堤,确定各段防潮标准,提出防潮措施。
规划到2015年底,建成永定新河口~海河口、临港经济区津晋高速以北
及南港工业区达到200年一遇防潮标准,其它建成区达到50年一遇防潮标准。
规划到2020年底,滨海新区全部建成区达到100~200年一遇防潮标准,形成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潮体系。
防潮标准
规划防潮标准
北疆电厂~南港工业区:潮位重现期200年一遇(,下同),风浪重现期100年一遇( m);
其他地区:潮位重现期100年一遇,风浪重现期50年一遇。
码头等海港工程的极端高水位采用重现期为50年的年极值高水位,极端低水位采用重现期为50年的年极值低水位。
抗震设防标准
涧河口~永定新河口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
东疆港区~独流减河口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南港工业区~沧浪渠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
防潮工程规划
规划总体布局
北部规划区主体功能为生态保护、渔业养殖、渔港、海水综合利用、旅游等,涉及到已建及规划筹建的北疆电厂、中心渔港、滨海信息产业创新园、
天津滨海旅游区等。该区域根据需要可预留大面积泄湖区,构筑潮汐通道与海洋相连。
中部永定新河~独流减河区域为天津港及临港经济区。港口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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