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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区域姜堰区人民检察院大楼智能化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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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大楼智能化改造项目公开招标文件
(编号:JYZC-2017208)

采购人: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
集中采购机构: 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2月
目录
招标公告
采购需求
投标人须知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招标公告
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大楼智能化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JYZC- 2017208 。
二、项目名称:大楼智能化改造项目。
三、采购预算价: 万元。
四、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与该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配有较强的专业技术队伍,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存在下列情形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 因违约失信等问题正处于调查期间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4)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姜堰站(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可自行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姜堰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网银或电汇)。
账户名称: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3212843901201000103884
开户行名称:江苏姜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通达支行
注:各投标单位请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填写银行单据时,必须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及采购项目编号,如造成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九、投标确认函提交方式和时间:
投标人须于2017年12月 22 日下午5时00分前将投标确认函传真(仅限传真)至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传真号码:0523-88810369。
本中心有权拒绝传真送达以外的一切送达方式。
本中心将在确认函传真截止时间,安排专人统一在网上受理,当确认函大于等于3个时采购活动继续进行;当确认函小于3个时,则顺延提供期限(顺延时间以发布的公告为准),并通知已经提交确认函的潜在投标人。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8 年01月05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到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逾期送达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拒绝接收。
十一、开标时间和地点:2018年01月05日上午9:00整,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二室)。
十二、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机构联系人:袁女士,联系电话:0523-88817880,联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州市姜堰区上海路88号),邮政编码:225500。
2、采购人: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检察院,联系地址:泰州市姜堰区东海北路80号,联系人:石先生,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225500 。
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12月 13日

附:投标确认函格式如下:
JYZC- 项目投标确认函
泰州市姜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公司已下载了贵单位JYZC- 项目的招标文件,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我公司本项目联系人: ,手机: ,传真: ,邮箱: 。
公司名称: (盖单位章)
年月日
备注:
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投标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集中采购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采购人有权拒绝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确认函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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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