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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授课提纲.docx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9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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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民法授课提纲(一)
一、民法的地位
1、司考(法考)中的民法:
(1)分值比重大;(2)考核内容多;(3)复****难度大
2、生活中的民法
(1)贴近生活,相对较易理解;(2)实用性强
二、《民法总则》规定了什么?
(一)一般规定(基本原则)
(二)自然人
(三)法人
(四)非法人组织
(五)民事权利
(六)民事法律行为
(七)代理
(八)民事责任
(九)诉讼时效
(十)期间计算
(十一)附则
三、《民法总则》中的重大制度变化
(一)民事主体的新体系(法人制度重构)
(二)胎儿的权利能力
(三)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划分
(四)监护制度的完善
(五)宣告死亡的新变化(申请人顺序问题)
(六)法律行为的概念
(七)意思表示
(八)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体系
四、民法的概念和内容
《民法总则》第2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1、“调整”
支配权(赋权确定) 例:所有权
支配利益的正当变动(保障正当变动) 例:债权(买卖合同)
民法的
支配利益的不正当变动(矫正支配利益的不正当变动) 例:侵权
请求权
内容
2、“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民事主体)

3、“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2)不属于民法调整的关系(典型的非民事法律关系)
概念: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无偿的约定和承诺
不产生合同关系。
法律效果:
a)好意施惠
不排除侵权之债的成立
【真题演练】兹有四个事例:①张某驾车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致搭车的李某残疾;②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因雪崩死亡;③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因用力过猛致残;④何某心情不好邀好友郑某喝酒,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根据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
A.①张某与李某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合意,如让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是惩善扬恶,显属不当
B.②唐某应自担风险,如让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有违公平
C.③吴某有完整意思能力,其自担损失,是非清楚
D.④何某虽有召集但未劝酒,无需承担责任,方能兼顾法理与情理
b)自然现象
c)人自己的行为
d)道德领域调整的关系
【真题演练】根据法律规定,下列哪一种社会关系应由民法调整?

:“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3)相关概念整理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行为民事主体
+民事规范
行为
事实行为民事内容
自然事件
事件民事客体
社会事件
a)民事法律事实:
b)民事法律关系:
五、民法的原则
六、民法的法源
《民法总则》第10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直接法源:制定法****惯法、法理
间接法源:学界通说、判例、政策等
七、自然人
(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民法总则》第13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1、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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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