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业:财政金融支持前所未有
8月15日起财政补贴能繁母猪保险将正式签单
财政部下发《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
能繁母猪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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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业:财政金融支持前所未有 2007-8-3 11:24:00 中国·农产品加工网河北固安县的孟凡江从建筑业积累了起步资金,几年前养起了猪。他在该县马庄镇新庄户村建起种、仔猪场,每月存栏2000至3000头,约90公斤时出栏。按合同,每年直供北京肉联厂3万头天草牌无公害活猪。2004年接受记者采访时,猪场盈利100多万元,他对此很是满意。被近年养猪效益下降以及去年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风险笼罩,这位猪老板今年初打起了退堂鼓。不过,近期国家出台的一揽子支农惠农金融政策,又一次鼓舞了孟凡江的养猪信心。
7月2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促进生猪生产发展和稳定市场供应工作。会议要求加大对生猪生产扶持力度,尽快将中央财政已安排的饲养母猪补贴资金落实到农户和养殖场,积极推进母猪政策性保险。会议还提出,支持信用担保和保险机构为规模养殖场和养殖户提供信用担保和保险服务,解决养猪“贷款难”问题。7月31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供应的意见》,并召开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而此前的6月间,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猪肉等副食品生产供应保持市场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等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促进生猪生产。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应对猪肉价格上涨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从今年开始,国家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建立母猪保险和饲养补贴相结合的制度。
能繁母猪保险财政给补贴
7月20日,财政部印发了《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支持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能繁母猪保险体系,对省级财政部门组织有关农业保险经营机构开展能繁母猪保险业务,财政部按照保费的一定比例,为投保的养猪户提供直接补贴。保费补贴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广泛参与、协同推进的原则,财政部、地方财政部门、农业部门、经办机构、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各方共同努力,促使符合条件的养猪户积极投保,将符合条件的能繁母猪全部纳入保险范围。
能繁母猪的保险责任为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引致的能繁母猪直接死亡。重大病害包括败血症、蓝舌病、痒病、猪瘟、猪肺炎、猪丹毒、蓝耳病、流行性腹泻、猪链球菌、口蹄疫及其免疫副反应等。自然灾害包括台风、龙卷风、暴雨、雷击、地震、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冰雹等。意外事故包括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爆炸、建筑物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等。
投保养猪户要具备能繁母猪存栏量为30头以上、饲养圈舍卫生能够保证饲养质量两个条件。未达到30头规模的,要通过专业合作组织或以村、乡为单位,以统保方式参加保险。
据了解,财政部提供保费补贴的有中部地区10省,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和海南。有西部地区12省(区、市),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云南、贵州、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对于中西部地区,在地方财政部门补贴30%保费的基础上,财政部补贴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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