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告
宏观正在好转,微观依然艰难
——巴曙松博士与在京部分机构投资者交流要点记录( 2009 年 4 月 3 日)
2009 年 4 月 7 日平安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博士1
此为内部报告,仅供平安客户参考。未经巴曙松教授授权,不得转载或摘录。
4 月 3 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研究员与在京部分机构投资者进
行交流,讨论了当前的国际国内经济金融状况。现将有关会议讨论要点纪要如下:
一、创业板:有待明确的细节
创业板经过长期的酝酿,正式推出在即;不过,在一些具体的制度细节讨论上,依然存在
一些值得斟酌的争论。
1、在中国发展创业板最大的优势,是有着巨大的备选企业基础,如果按照目前的上市标
准统计,大致估计有接近 1 万家企业可供备选,目前这个方面的统计口径还不全面,大致
看来,目前各大证券经营机构储备的现成项目应当超过 300 家,按照较为严格的标准筛选
的、估计可能符合上市标准的,大概也至少应当在 3000-5000 家。这一点是可能促成中
国的创业板与西方发达国家的创业板可能存在巨大差异的地方。
2、当前推出创业板的积极意义,已经有了广泛的讨论。如果放在当前的形势下,金融危
机的冲击,使得尽管 2008 年 11 月份以来银行信贷高速增长,但是中小企业的资金状况并
没有明显的改善,银行普遍存在堆大户的惯性。创业板的推出除了对可能上市的企业提供
筹资的支持外,还可以吸引 PE 等资金积极进入中小企业选择适当的企业投资,进而吸引
银行信贷资金的跟进,因而对整个中小企业融资应当有十分积极的作用和效果。
3、究竟哪些企业可以算作创业企业,哪些企业可以算作高新技术企业,根本上能够作出
错误较少判断的,应当还是市场本身,现有的监管架构应当重点是作合法合规形式的审查,
不应当代替市场作实质性的审核。如果是否是创业企业要交由一个机构来判断,我们可以
发现历史上的一些所谓高新企业的论证,往往是泥沙俱下;如果交给一个专门的委员会来
判断,如果这个委员会的委员主要是从监管和合规等角度着手,实际上是很难判断哪些企
业是可以生存壮大的创新企业的;如果这个判断的委员是由业内人士出任的,利益冲突也
1巴曙松博士还担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
十分值得关注,因为对于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来说,往往成败只有半步之差,哪些企业可
以获得上市机会,往往直接决定了这些企业与其他同类型企业的竞争成败,所以这些参与
的评委如何防止利益冲突应当十分关注。
极端一点来说,也不能过分指望创业板的建立就能迅速带动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因为创
业板提供的主要还是一种激励创新的氛围,真正拥有显著的自主创新的企业,在当前中国
的技术和制度条件下并不很多,因此,在这一点上不必过分作严格的审查和事前的判断,
关键还是着眼于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困境。
4、募集资金用途是否需要进行十分严格的限制?从市场化的角度看,这种限制实际上被
没有很大的意义和价值,很多企业的资金运用实际上事前并不一定可以清晰预见;但是,
在中国证券市场这样一个诚信状况下,投资者多数已经习惯了对筹集的资金用途进行监控
和限制,特别是一些上市的中小企业,一上市可能筹集来一笔巨额的资金,如何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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