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防碰撞措施
根据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本工程拟投入5台塔吊,决定将塔吊A安装在C区C-2栋2-C~2-B轴/2—13轴外侧、塔吊B安装在A区10-1栋1-5~1-7轴/A轴外侧、塔吊C安装在A区8栋左2-6~2-8轴/A轴外侧、塔吊D安装在A区6栋6-2~6-3轴/6-A轴外侧、塔吊E安装在B区幸福里酒店A座栋4-5~4-6轴/4-G轴外侧,基础将结合地下室底板标高进行埋设,即塔吊基础的“十”字钢梁顶标高按-,底标高按各区域地下室底板标高进行设置。具体位置详见塔吊基础平面位置图(见附图)。
由于施工场地限制,塔吊安装好后覆盖区域的交叉较多,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塔吊防碰撞措施如下:
1、塔与塔之间处于高位塔吊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塔吊中处于高位置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少于一个标准节(),即塔吊安装好后升高超过相邻塔吊5m以上,升高至塔吊需用高度36m,待塔吊需要随建筑物高度顶升时,具体为:分区域流水施工作业,即按塔吊C 塔吊D 塔吊B 塔吊A 塔吊E的安装顺序进行安装,且分别错开流水段,确保相邻塔吊的安全高度。
2、塔吊在顶升过程中严禁回转起重臂,并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塔吊间及塔吊与建筑物之间发生碰撞。
3、塔吊应由专职人员操作和管理,严禁违章作业和超载使用,机械出现故障或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予以解决。
4、塔臂前端设置明显标志,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塔与塔之间回转方向必须错开,严格控制楼和楼之间的操作高度和作业时间。
5、从施工流水段上考虑两塔作业时间尽量错开,避免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两塔同时使用时发生意外碰撞。
6、塔吊同时作业必须照顾相邻塔吊作业情况,其吊运方向、塔臂转动位置、起吊高度、塔臂作业半径内的交叉作业,并由专业信号工设立限位哨,以控制塔臂的转动位置及角度,同时控制器具的水平吊运。
7、禁止相邻塔吊同时向同一方向吊运作业,严防吊运物体及吊绳相碰,确保交叉作业安全。
8、作业中如遇六级及以上大风或阵风,应立即停止作业,锁紧夹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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