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体系
发展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的必然选择
20世纪中后叶以来,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的进一步深入、金融衍生产品的迅速发展以及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由金融机构间跨行业、跨国界收购与合并而形成的金融机构集团化经营逐步成为一种趋势。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在市场经济尚不成熟、市场体制和机制尚不完善的情况8 tt t 8. com下,这对保障金融安全有很强的现实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金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国内企业对金融服务多样化的需求也日益增强,特别是面对加入世贸组织带来的挑战,无论是金融机构内部还是外部,都有业务拓展的需求。在目前分业经营的制度框架一时难以改变的情况8 tt t 8. com下,通过金融控股公司这一组织形式,既能在一定
上享受综合经营的好处,又能在金融业务之间形成“防火墙”,从而有效地控制风险。也就是说,金融控股公司这一制度设计的优势,除了达到规模经济外,还在现有的分业经营的法律框架内实现了合业经营,因此. com,有学者认为,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未来银行制度演进的必然选择。
目前,我国金融控股公司已初具雏形,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由金融机构形成的控股集团,主要有光大集团、中信集团和平安保险集团;一种是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拥有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如中国银行在香港的中银集团等;还有一种是产业资本投资形成的金融控股集团,以山东电力集团、海尔集团、宝钢集团和招商局集团等为代表,都形成了在两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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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领域同时ssbbww. com投资的控股结构。
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
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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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经济制度都是“双刃剑”,金融控股公司也不例外。金融控股公司通过资本的联系,进行了机构和业务的融合,能为企业提供全方面务,具有传统金融机构所没有的优势,但同时ssbbww. com也增加. com了控股公司在资本结构、组织结构、业务结构上的复杂
性,导致. com金融控股公司产生了很多8ttt8新的风险。
. com资本金不足的风险。交叉持股会带来资本金的重复计算;控股公司发债筹资作为dddtt资本金投入子公司,使整个控股集团的资本不足,影响整个控股集团的安全;同时ssbbww. com,复杂
的持股关系增加. com了资本充足率管理的难度,这反过来又助长了金融控股公司通过交叉持股“虚增”资本金的动机,使控股公司通过复杂
的交叉持股逃避监管部门资本充足率的监管成为可能。
。金融控股公司通过各个不同子公司之间的业务合作实现协同效应,内部交易不可避免。但内部交易会增加. com控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资本、资金上的联系,使得它们互依赖, dd tT. com风险传递,使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和风险处理8tTt8复杂
化。
化带来的管理风险。金融控股公司下属机构交叉持股导致. com法人结构复杂
化,集团规模大和跨国经营导致. com内部管理部门层次复杂
化,集团业务涉及多种金融业务又使经营复杂
化。这种状况,一方面信息不对称,使透明度问题更加突出,另一方面理者和监管者提出了挑战,可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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