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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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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一、产品采购制度
一、购进首营医疗器械时,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审核供货单位、供货人员和产品的合法有效资质,并建立健全相应档案。
二、供货单位、供货人员、器械产品合法有效资质主要包括:《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注册证》、《供货人员备案表或证》、产品合格证明材料等,并提供加盖企业红章的复印件,入档保存。
三、采购中应经常通过考察和收集质量信息等形式了解、确认供方质量保证体系情况。
四、购进医疗器械应签定质量保证协议,或在购进合同中明确质量保证条款。
五、购进医疗器械应有合法票据,包括供方医疗器械销售清单、发票
等,并做到票、帐、物相符。
六、对不适销的产品应协同质管、验收、仓库等部门及时做好退换处理,并做好记录,做到有票可查、有帐可依。

二、进货验收制度
一、产品到货后,由质管验收人员进行实物验收,检查产品外观、内外包装及标识、合格证明文件以及特殊商品的运输条件。判断医疗器械质量是否合格,并核对数量。
二、验收人员应详细填写购进验收记录,内容主要包括:到货日期、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批号、生产日期、验收日期、采购数量、供货单位、生产企业、供货方经营(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灭菌批号和日期、产品效期、合格证明、验收结论、验收员签字等项内容。验收记录应当真实完整,保存至超过有效期2年。
三、验收合格后,将产品存放于合格区并办理微机入库手续,仓库保管员根据入库单登记库存产品卡片并建立产品出入库台帐。
四、验收不合格或与订货单不一致,将商品移至不合格区,并及时通知采购部门或人员,按程序进行处置。
五、验收人员应在产品到货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
三、仓库保管制度
一、医疗器械储存应有防虫、防鼠、防尘、防污染、防火、防盗、防爆、防潮等设施。
二、仓储区温度、湿度的控制应符合医疗器械产品储存要求并定期检测,做好记录。仓库设置待验区(黄色)、退货区(黄色)、不合格区(红色)、合格品区及发货区(绿色),实行色标管理,效期产品要有明显标示。
三、产品仓储要保持与地面、墙、屋顶、散热器、供暖管道间的距离。按品名、规格、批号分类存放,并按“先进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堆码。要控制堆放高度并定期翻垛。
四、有特殊储存条件要求的医疗器械应配备有相应的设备和设施。
五、严格执行效期产品管理规定,近效期产品(半年内)及时向主管负责人上报产品催销表。
六、商品在搬运、堆垛等作业中应严格按照外包装图示要求规范操作。
发现库存产品质量问题,应及时报告质管部门处理。库存产品要做到帐、卡、物相符。
四、出库复核制度
一、仓库保管员根据出库单所列品名、规格型号、数量、生产厂家、产品注册号、有效期、批号等内容进行出库,移至发货区。货物离库时,业务人员、送货员应核对出库单,确保数量准确,质量完好。
二、保管员出库时如发现下列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报相关部门处理。
(1)包装内有异常响动。
(2)外包装破损、封口不牢、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三、保管员根据出库单登记库存商品卡片及台帐。台帐完整、详尽,做到日清月结,出入库台帐必须保存到产品有效期满后2年。
四、售后退回产品应先由相关业务员、质管部门进行质量验收,若不影响下次销售,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办理售后退回手续。保管员凭退回批准手续复核后办理再入库。
五、质量跟踪制度
一、销售部门对售出的医疗器械产品要跟踪客户填写产品质量信息跟踪记录,也包括客户的质量查询、质量反馈和质量投诉等,并及时反馈到质管部门。质管部门负责对质量信息的管理、传递、汇总、分析和处理。
二、质管部门负责建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档案,及时呈报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并与厂家沟通联系,提高产品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用械安全。
三、售后服务部门对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产品应重点跟踪维护、维修,填写产品维护、维修记录,并将相关质量信息及时反馈到质管部门。
四、质量管理人应定期组织质量分析例会,强化员工质量意识,总结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五、针对产品质量跟踪发现的问题,适时组织员工进行质管技术培训,不断提升员工质量管理水平。
六、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是指获准上市的质量合格的医疗器械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的,导致或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
二、各医疗器械经营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搜集、监测和整理报告工作。
三、发现本单位经营和销售的医疗器械产品中存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本着“可疑即报”原则,详细填写《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严重伤害事件应予发现后5日内报告,死亡事件随时报告。
四、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中心(附设在石家庄市人民医院,联系电话:86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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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