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待用烟管理规定
一、招待烟原则上由后服中心统一购买并指定专人保管。
二、招待烟主要用于公务接待,任何人不得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三、县内来人或外出办事,原则上用硬中华烟或苏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提高香烟档次。
四、坚持谁接待、谁经领、谁签字原则。凡需领取招待烟两包以上者(含两包),必须填写来客接待审批单,报请局领导批准。未经领导批准的,不得领取。
五、确需发给来客每人一包烟的,需经县局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同意。
六、后服中心必须建立健全招待烟登记管理台帐,并及时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响水县地方税务局
二OO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接待用酒管理规定
一、招待酒原则上由后服中心统一购买,采购时应填写项目预算申请单,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
二、招待酒由后服中心指定专人管理,同时建立健全管理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三、市局机关或外市县来人,县级机关部门或乡镇主要负责人的接待,原则上用洋河海之蓝、双沟经典等白酒(价格在每瓶100元左右),每次领取原则上不超过3瓶。县四套班子领导以及省、市局领导的接待,可酌情处理。其他接待用酒一般在60元左右。
四、坚持谁接待、谁经领、谁签字原则。凡领取招待用酒者,必须填写来客接待审批单,报请局领导批准。未经局领导批准,不得领取。
五、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招待中没有用完的酒水应及时退还后服中心入库。
响水县地方税务局
二OO九年六月二十五日
公用物品出入库制度
1、公用物品由后服中心统一购买,采购时应填写项目预算申请单,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购买。
2、物品入库前要有专人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3、物品入库时必须登记清楚,注明品名、入库时间、数量、金额,保管人员与购买人员应及时签字交接。
4、物品出库时必须登清出库时间、用途、数量,领取人必须签名。否则,不得出库。
5、物品如有差错,由保管人员赔偿。
响水县地方税务局
二OO九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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