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公积金贷款是怎么样的?宁波公积金贷款如何?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贷款对象和条件
(一)已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在职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符合下
列条件:
1、具有本市有效居留身份;
2、申请贷款时,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首付款:首套房商品房不低于购房总款的30%,二手房或国有划拔土地性质的房屋
不低于购房总款的40%;第二套房统一不低于购房总款的60%,且贷款利率上浮10%;购买经济适用房首付不低于购房总款的20%。
4、有稳定的工资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
本息的能力;
5、同意以贷款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房产价值全额作为抵押;购买商品房的,该房地产开发商须为购房人作阶段性担保;
6、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须还清上次住房公
积金贷款;
7、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时间的计算
1、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日前,先后在两个(含)以上单位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
办理转移合并手续的,缴存时间可连续计算。
2、由于借款人所在单位的原因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重新缴存后又一次性补缴的,不属于按月连续缴存的情形。
(三)借款人家庭住房套数认定
1、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1)家庭住房查询证明无住房记录,个人征信报告无尚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记录,面谈记录无
住房,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
(2)借款人家庭住房查询证明有一套住房记录,个人征信报告无尚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记录,面谈记录无其他住房,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
2、借款人家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
(1)借款人家庭住房查询证明有一套住房记录,且该套住房尚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面谈记录无其他住房,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
(2)
借款人家庭住房查询证明无住房记录,个人征信报告有一笔尚未结清个人住房贷款记录,面谈记录无其他住房,购买第二套改善性自住住房的;
(3)借款人家庭住房查询证明无住房记录,个人征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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