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乒乓球协会章程
第一章协会宗旨
第一条:合肥研究院乒乓球协会是在研究院工会领导下,由研究院广大乒乓球爱好者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群众组织。
第二条:本协会力求为乒乓球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球技、提高水平的桥梁和平台,提倡文明健康的球风,营造和谐、愉悦身心的健身氛围,从而丰富职工、研究生的业余文化生活。
第三条:本协会全称为“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乒乓球协会”,简称“科学岛乒协”;乒协在接受社会赞助期间,可与赞助方协商定名。
第二章会员制度
第三条会员基本条件:凡热爱乒乓球运动,能够持之以恒地打乒乓球,同意协会章程,且身体健康,能够承受乒乓球运动的研究院职工和研究生均可申请入会。
第四条会员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对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
2、参加研究院乒协和各分会乒协举办的活动,优先享受和使用研究院乒协和各分会乒协提供的活动场地与器材;
3、有优先、优惠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和讲座的权利;
4、有自由退会的权利。
(二)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自觉维护协会的公众形象,积极配合协会的工作,维护协会的声誉;
2、严格执行协会的章程和决议,自觉遵守和服从协会的相关规章和制度
,有义务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
3、会员有义务以主人公的身份关心、爱护、支持协会工作;
4、会员彼此尊重、关心和帮助,技术水平较高的会员应对技术水平较低的会员进行指导。
5、爱护公物,注意和保持乒乓球室的卫生,建立规章制度,搞好球室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活动制度
第五条提倡各分会积极开展活动,研究院乒协每年配合“科学岛之春”和“科学岛金秋”进行分会与分会之间的比赛。
第六条协会不定期组织以下活动:
(1)与其他乒乓球团体进行友谊比赛及参加科学院、省直机关和市内业余比赛;
(2)组织观摩在合肥市举行的各级乒乓球赛事,弘扬奥运精神,宣传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创新文化;
(3)与其他团体进行体育、休闲等联谊活动。
第七条活动注意事项:
(1)会员要尽量积极参加活动,如较长时间不能参加活动,应向乒协分会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并报研究院乒协备案;
(2)会员活动时请自带球拍和球,爱护球室运动器材,
(3)加强环保意识,注意保持场地清洁,活动结束时要妥善处理好自己的遗留物品。
第四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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