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年审心得体会
导游年审心得体会非常感谢市局领导为我们精心组织了一场别开生面的培训会,虽然时间很短,只有短短的两天时间,但今年的培训形式跟往年有所不同,为了让我们学到更好更多的知识,还特别在晚上增加了课程。让我们感受到了领导对我们导游员的重视,也从两天的学****过程里学到了很多知识,丰富了我们的知识面,每堂课都能使我印象深刻,受益匪浅。俗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阅人无数,不如名师指路”。
首先,第一节课程是旅游法规常识,主讲导师是合肥安泰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为民。向我们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并且结合实际情况或者发生在自己身边的案例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法规课,让我们知道带团的过程中要注意一些小节,以及发生某些问题应该怎样面对,怎样将损失降低到最小化等等,一堂课将近4个小时,但是没有让大家感到枯燥乏味,并且很容易听懂,刘老师精彩用心的讲解,更是博得了大家无数次热烈的掌声,这就是老师讲课的高超技巧和魅力所在。
第二节课时间是在晚上19:00—21:00,由省旅行社协会秘书长、省旅游局监督管理处科长崔澜英给我们讲课。在她的讲课中我学到很多,从几个方面讲,首先了解到全省导游员有10294人,其中中文导游占了95%,其它语种占5%;按照等级分类高级0.2%,中级9.8%,初级90%;按照学历分类本科以上学历12%,大专71%,中专11%,高中6%;全省导游大赛中获得金牌导游36名,优秀导游24名。其次重点说明《导游条例》共24条款中18至24条款是导游的“七不能”。1无
导游证的,2私自承揽旅游项目的,3有损民族尊严和国家利益的,4导游带团过程中,不佩戴导游证,5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擅自更改旅游计划,擅自终止导游活动的,6导游向旅游者兜售物品或者索要小费,7导游欺骗或者胁迫旅游者消费的。然后关于导游证和IC卡扣分制给我们做了详细说明。扣10分的有6种情况,做了重点说明和解释。分别为:1有损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2有道旅游者参加黄、赌、毒活动的,3有殴打和谩骂旅游者的,4欺骗和胁迫旅游者消费的,5未通过年审还继续参加导游工作的,6因自身原因造成重大危害和损失的;其他
导游年审心得体会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