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集团公司信息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管理,确保信息畅通,发挥信息在XX铁路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搜集信息的主要内容
第二条上级领导检查情况。包括铁路总公司领导、有关省市领导视察或检查XX铁路建设工作时的情况及讲话、指示等。
第三条贯彻落实铁路总公司决策情况。包括贯彻落实铁路总公司重大决策、有关会议精神、铁路建设重要部署和部领导指示等。
第四条工程建设重要进展情况。一是重要工程、设施的开工、建设、完成情况。二是外部协调重要进展情况,如征地拆迁、三电迁改、各种协议签订取得重要突破情况等。
第五条重大突发事件及处理情况。如施工安全质量事故、公共卫生安全、劳务纠纷、自然灾害等各种突发或群体性事件及处理结果。
第六条公司有关重点工作动态。一是年终工作总结和年初工作打算;二是建设管理、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等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谋求的新思路、新观点,采取的新举措、新动作,取得的新成就、新经验;三是质量安全整治、检查等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四是重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调整及实施效果;五是公司领导重要外事活动情况;六是公司领导到现场检查工作情况;七是重要会议召开情况等。
第七条各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单位的重要工作动态。
第三章信息的报送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指挥部,各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单位都要定期向公司综合部报送信息。原则上公司综合部、工程部、安质部,外协办,各指挥部、各施工单位每月至少报送4条信息;公司其他部门,各设计、咨询、监理单位每月至少报送2条信息;突发和重要信息随时上报,做到重大信息不迟报、不漏报、不误报。
第四章信息的编发
第九条对报送上来的信息,由综合部负责筛选整理,以《XX铁路信息简报》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发各参建单位和公司各部门、指挥部。重要信息由综合部向铁路总公司及有关省市报送。
第五章信息工作要求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把信息工作作为本部门、单位工作的重要环节,列入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制定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检查、指导信息工作。公司各部门、指挥部和设计、咨询、监理单位要指定一名人员兼任信息员
;各施工单位指挥部和项目经理部要安排一名专职信息员。
第十一条信息员要热爱信息工作,具有较强综合分析能力和信息敏感性,积极主动搜集、整理资料,认真编写、及时报送信息。
第十二条上级领导到XX铁路检查工作、现场办公、调查研究,有关部门应在当天报送有关信息情况;重要情况应随时报送。
第十三条遇有特殊情况,为了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可先打电话报告,事后补报文字信息。
第十四条对公司及上级领导在《XX铁路信息简报》上的批示,应及时编发信息,并反馈办理结果。
第十五条《XX铁路信息简报》为内部资料,应注意保密,妥善保管,不准向外散发传递。
第六章考核奖励
第十六条公司将对各部、指挥部,各设计、施工、咨询、监理单位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实行考评。
第十七条考评标准:主要依据《XX铁路信息简报》对信息的采用率、报送数量,重大信息是否漏报、迟报以及单位对信息工作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第十八条公司对各部、指挥部每月考核一次,完不成数量要求的,依据公司考核管理办法,对计财、物设部每条扣罚1分,对其余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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