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培训 张耀虎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把保护人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
1·事故概述
事故定义
A、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故。
B、人身伤亡事故(也称因工伤亡事故或工伤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造***体组织受到损伤或人体的某些器官失去正常机能,导致负伤肌体暂时地或长期地丧失劳动能力,甚至终止生命的事故。
、事故苗子,预防为主。
事故的发生有原因和预兆,一次重大事故前必然孕育着许多事故苗子,消除“事故苗子”避免事故的发生
“事故金字塔理论”:
对330起跌倒事故分析
300:29:1
300
29
1
重伤或死亡1起
轻伤或微伤29起
无伤害或事故苗子300起
1. 人的因素:人员缺乏安全知识,疏忽大意或采取不安全的操作动作等而引起事故。
(1)违章操作
(2)违反劳动纪律
2. 物的因素:机械设备工具等有缺陷或环境条件差而引起事故。
3. 人与物的综合因素:上述两种因素综合引起。
安全检查的“四查”
查现场、查隐患;
查思想;
查管理查制度;
查事故处理。
安全生产的“四个必须”:
必须人人注意安全:不但要注意自己的安全,还要注意别人的安全和其他各种安全隐患;
必须事事注意安全:做任何事情都要注意安全,不要因为熟练而忽视安全;
必须时时注意安全:如不要因为即将下班而加快速度,违章操作,忽视安全。
必须处处注意安全:在任何地方都要注意安全。
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
间接原因
物的原因
人的原因
技术原因
身体原因
精神原因
教育原因
管理原因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原则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我国对于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一律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即:
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二、从业人员的安全须知
,掌握技能
以虚心的态度认真学****br/>不懂的地方一定要问清楚
要努力掌握学到的知识
要逐步进行实践
生产技能要反复进行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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