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会会员俱乐部”特约商定加盟合同书
甲方:河源市华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强强联合、互惠互利、资源共享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自愿加盟成为甲方“广晟会会员俱乐部”特邀加盟商家一事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条:“广晟会会员俱乐部”(以下简称“广晨会”)系河源市华达集团有限公司为进一步树立企业品牌,有效进行客情关系维护,扩大“广晟”品牌的辐射力度而自行设立的自律性机构。本机构设立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法律规定,严格按照广晟会的章程及会员守则进行规范操作,在此前提下,为广大会员提供各种会员权益,借以在甲乙双方及广大会员之间建立起一个互动、信任、发展的良好平台。
第二条:广晟会将视业务发展进程,分阶段发展以下主要的义务:建立自己的网站、创办自身高质量宣传会刊、不定期制作精美商家特刊对加盟商家进行品牌推广、为广大结盟商家及广大会员提供各种优惠折扣、在自身网站及刊物上对广大加盟商家进行商业推广、各加盟商家可在广晟会网站、刊物上对自身企业进行宣传、各大加盟品牌商家可与广晟会网站、刊物上对自身企业进行宣传、各大加盟品牌商家可与广晟会共同组织会员活动等。
第三条:加盟商家应当具备的条件:
1、与广晟会会员的衣食住行、文化休闲紧密相关的行业;
2、在本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3、诚信经营、明码标价,具有良好的开放、合作精神;
4、自愿同意为广晟会的会员按照约定内容提供优惠的价格及优质服务。
第四条:双方本着友好协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乙方同意自愿成为甲方开设广晟会的特约加盟商家,甲方同意为乙方进行企业品牌推广及宣传事宜,在此过程中,甲方在其网站及宣传刊物中可以使用乙方企业名称、地址、电话及企业LOGO等相关资料,此项内容在此乙方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甲方使用,因此不存在甲方因使用上述资料时而可能产生的知识产权纠纷事宜。
第五条: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自愿为甲方广晟会会员提供在乙方单位接受服务或购买商品时而享有以下优惠条件:
。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依法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河源市华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广晟会会员俱乐部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