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课件】饮用水水源环境监察.ppt


文档分类: | 页数:约8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82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82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饮用水水源环境监察
资阳市环境监察支队周刚
2014年12月
水源保护是环保部门的重要职责
新《环境保护法》
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工作目标:保护为改善环境
主要手段: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三大目的:
(1)保障公众健康;
(2)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3)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现场监察对象可分为三大类:
(1)建设项目;
(2)污染源;
(3)饮用水源。
饮用水水源是环境监察的核心工作之一
饮用水水源环境监察目录
一、水污染防治法
二、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
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
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
五、饮用水水源环境监察要点
六、资阳市饮用水水源地概况
一、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984年5月1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决定》修正
2008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修订
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第五十六条保护区制度第五十七条禁设排污口
第五十八条一级保护区第五十九条二级保护区
第六十条准保护区第六十一条准保护区的建设
第六十二条临时保护措施第六十三条农村面源污染
(二)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第五十七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设置排污口。

(1)工业污染源排污口
(2)畜禽养殖污染源排污口
(3)生活污染源排污口

(1)在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一是限期拆除,二是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2)逾期不拆除的承担的法律责任更重:一是强制拆除并承担费用,二是再处五十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三是可以责令停产整顿。
,包括“准保护区”吗?
(三)一级保护区

(1)不管建设项目是否排放污水,只要与水源保护无关,一律不许建设;
(2)已经建成的,由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旅游、游泳、垂钓等活动
(1)在一级保护区从事网箱养殖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10万元罚款;
(2)有组织的旅游、游泳、垂钓等活动,处2-10万元罚款;
(3)个人行为的旅游、游泳、垂钓等活动,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四)二级保护区
二级保护区的保护措施不如一级保护区严格

二级保护内禁止建设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即允许建设不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旅游等活动
对于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等活动,如果按照规定采取了措施,能够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则可以开展。
《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与此不同。
(五)准保护区
第六十条禁止建设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前提是:不是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
可见,第五十七条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这里的保护区范围,不包括准保护区。

【课件】饮用水水源环境监察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82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wangzhidaol
  • 文件大小3.79 MB
  • 时间2018-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