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房地产经纪机构检查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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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地产经纪机构检查情况的汇报**市房地产经纪机构检查情况的汇报省建设厅:
按照省厅下发的《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精心布署,狠抓落实,与市工商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检查工作的通知》(宿建发[201X]6号),于元月7-1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经纪市场检查工作。为细化经纪市场管理,我局又出台了《关于推行使用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推荐文本)和房地产委托****合同(推荐文本)的通知》(宿建发[201X]2号)、《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宿建发[201X]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的通知》(宿建发[201X]4号)三份文件加强对房地产经纪市场的指导管理工作。
一、工作情况
(一)精心布署,成立专门检查小组为顺利开展检查工作,市建设局、市工商局相关责任处室成立了**市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专项检查工作小组。由市建设局副局长陈恒同志任组长,市工商局副局长穆海兵任副组长,检查小组成员:
夏辉(市房地产管理处主任)、张治国(市房地产管理处副主任)、牛先义(市工商局市场处副主任科员)。各县建设局在接到市建设局文件后,也积极开展经纪检查工作,分别成立了检查领导小组,专项负责房地产经纪检查工作。
(二)明确工作重点,有序开展检查工作为建立主体诚信、行为规范、监管有力的房地产经纪市场秩序,我市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公示制度,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局房管处登记备案,并严格实行房地产纪纪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加强纪纪人员注册管理,和继续教育制度,提高经纪人员整体素质。lcALhsT在此次经纪市场检查中,把纪纪合同、经纪行为等作为重点检查内容,首先从工商营业执照着手,由工商部门按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提供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名单、联系方式和地址,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检查工作。同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进行梳理,进一步规范经纪人员的执业行为。在检查抽查阶段,主要针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房地产经纪未将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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