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都中心小学中层干部考核评价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工作,继续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我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其工作的责任感,提高其工作效率,全面、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学校中层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及履行职责情况,真正起到对中层干部的激励和检查、监督作用,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中心小学中层干部,各小学及幼儿园副教导主任以上职务者。
二、考核内容
结合学校管理效益评估方案及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民主测评占10%,量化表考核和硬指标完成占90%。
三、考核方法
1、民主测评:每半年对中层干部进行一次民主测评,测评结果满意率在90%以上者得10分,满意率在80-89%之间者得7分,满意率在70-79%之间者得5分,满意率在60-69%之间者得3分,否则不得分。民主测评结果取平均值按10%计入年终考核成绩中。
2、量化测评:年终中层干部要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应实事求是,不扩大成绩,不隐瞒缺点或错误,事实清楚,简明扼要。述职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不低于3分钟。采取个人自评、教师评议和领导评议三种形式,并分别按5%、30%和30%计入总成绩。
3、教学成绩:个人所教科目获“优级”得8-10分,获“良级”得7分,获“及格”得6分,否则不得分。
4、平时听课:平时能按照学校要求,认真听课和议课,虚心向教师学习。按学校要求每年听课节数20节以上者得10分,少一节减1分。
5、撰写论文:学年中能潜心钻研业务和教育管理知识,在各级各类教育教学论文比赛中获奖或发表,每篇按国家级5分、省级4分,泉州3分、南安2分、学区1分累计,封顶5分。
四、考核等次
年度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这四个等次的标准是:
优秀(90-100分):正确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本职业务,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勤奋敬业,责任心强,成绩突出。
称职(80-89分):能正确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和决定,模范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熟悉或比较熟悉本职业务,工作积极,能力较强或提高较快,能较好完成本职工作。
基本称职(70-79分):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一般,勉强适应工作要求,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没有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或完成的质量不高。
不称职(69分以下):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较差,对本职工作生疏,不善于学习,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组织纪律性较差,工作中互相扯皮、推诿,以致造成严重后果的或严重违反学校的有关规定的。
五、考核原则
1、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原则。
2、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年终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附件一:九都中心小学中层干部考核量化测评表
附件二:九都中心小学中层干部民主测评表
附件三:九都中心小学中层干部考核结果汇总表
九都中心小学
2008年11月14日
附件一
九都中心小学中层干部考核量化测评表
姓名年龄性别职务年月日
考核内容
具体要求
分值
自评
教师评议
领导评议
德
10分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管理知识,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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