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试论驰名商标法律保护机制的完善论文.doc


文档分类:资格/认证考试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试论驰名商标法律保护机制的完善论文.doc试论驰名商标法律保护机制的完善论文
.freelark或ark),通常是指那些在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且有较强竞争力的商标。作为一个正式的法律术语,驰名商标是在1925年修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最早提出来的,现行的对保护驰名商标具有直接法律效力的是1967年修订的《巴黎公约》第6条第2款,其中规定:“本联盟各国承诺,如本国法律允许,应依职权或依利害关系人请求,对构成商标注册国或使用国主管机关认为在该国已经驰名,属于有权享受本公约利益的人所有的,用于相同或相似商品商标的复制、仿制或翻译,而易于产生混淆的商标,拒绝或取消,并禁止使用。”这里所称的主管机关指的是成员国主管确定某商标是否为驰名商标,或主管实施驰名商标保护的行政、司法或准司法当局,并不局限于行政主管机关。1994年关贸总协定缔结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协议)中,第4l条第4款的规定也隐含着把法院作为具有认定驰名商标最终决定权的机构。所以国际上通行的做法一般是把法院作为认定驰名商标的核心权力机构,实行个案认定、被动保护。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2条的规定,驰名商标是指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其中“相关公众”包括“与使用商标所标示的某类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消费者,生产前述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以及经销渠道中所涉及的销售者和相关人员等。”截止2006年7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一共认定了561个驰名商标,但这些商标并不完全是《巴黎公约》和《商标法》意义上的驰名商标。

二、我国目前对驰名商标保护的法律规定及机制

2001年修订的《商标法》规定了驰名商标受特殊保护的内容,更重要的是在《商标法》之后生效的《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了驰名商标由主动申请变为被动认定。
《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了合乎世贸规则和《巴黎公约》关于驰名商标的保护形式和原则,这就是“被动保护、个案处理”。也就是说,在商标确权或者商标侵权的案件中,当事人提出商标驰名的证据,商标行政机关根据驰名证据的事实和法律规定的依据,对其进行驰名商标的保护。这种保护仅仅对本案有效,不得针对第三者,也不能针对市场竞争者,亦不能进行广告宣传,再有涉及该商标驰名度判定的案件发生时,可以作为曾经受驰名商标保护的记录,向商标行政执法或者司法机关提供。因为商标驰名是动态的、变化的,所以只能作为处理下一个案件的参考。商标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根据该商标当时的驰名度和该案的具体情况,作出判断。
从上述对驰名商标保护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人世后,我国驰名商标的认定机制发生了根本性的改革。

(一)改变了原有的由行政机关单一认定驰商标的做法,实行法院认定与商标主管行政机关认定相结合的双轨制
在2001年新修订的《商标法》和2002年新颁布的《商标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在商标注册、商标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相应向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从而增加了商标评审委员会这一有权认定驰名商标的机关。同时,最高人民法院也颁布了相关司法解释,明确了在法定条件下法院认定驰名商标的界限。2001年7月施行的《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2002年10月施行的《关于审理商标

试论驰名商标法律保护机制的完善论文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小博士
  • 文件大小51 KB
  • 时间2018-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