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移动电话使用管理规定
为了统一公司移动电话及集群网卡的规范管理使用,方便公司各部门及各人员之间工作联系,确保有效及时沟通,提高工作效率。为此,特制定本规定:
凡是享有话补的同事必须使用公司配发号码及彩铃;
凡领用公司号码卡或手机的同事离职时必须交回公司,拒不交回公司者,公司收取电话卡50元/张、手机500元/部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向移动公司申请此号码停用;
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后此卡如有话费(当月所产生费用除外)则由公司补回剩余话费(公司从接受此卡工作人员工资中扣除,暂停使用月租5元/月由公司承担),如离职时有在职人员接受此卡,剩余话费则由在职人员承担此费用;
如果离职时公司所配发的移动电话卡内有欠费,则由使用该电话卡的当事人承担费用;
离职人员所使用的卡在停机后所产生的月租由公司承担(特殊部门及岗位离职人员因离职后手机卡所造成停机由行政人事部上报总经办,总经办负责安排缴费);
公司所有使用集群网电话的员工,每天必须保证在7:30—23:00时间段开机,公司行政人事部对公司所有集群网电话的使用进行管理及监督(行政人事部每天两次对所有集群网电话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如在此时间段出现关机或停机者,第一次罚款10元/次,第二次20元/次,依次类推,一个月累计三次关机者,公司则取消当月的话补并处罚款100元/次;
所有工作上的内外联系必须使用公司配发号码,如发现有造假行为,则处罚100元——200元;
公司所配发的电话号码行政人事部须要在三天以内开通,(含新入职和公司根据工作岗位需要领取的在职工作人员);
上下班时间手机必须随身携带,不得出现不接听手机现象(开会除外),否则处罚50元/次,下班时间当公司工作人员联系当事人出现长时间无人接听,当事人一定要在半小时内回复,如果出现未回复者处罚50元/次并取消当月话补(以上含公司所有集群网在内);
公司所有集群网(短号)一样按照公司移动电话管理规定执行(必须在7:00——23:00之间开通,如果出现公司移动电话管理规定中任何一条则按照规定执行,展会期间前后一星期必须24小时开机);
因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而造成公司所配发的移动电话号码卡或者电话手
电话使用管理规定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