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
2014年北京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工程勘测设计
地方标准复审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及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工程建设标准复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对2009年及以前发布的北京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地方标准进行了复审。共计复审标准13项,继续有效12项,废止1项(附件)。
废止的标准,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使用。
特此通知。
附件: 2014年北京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地方
标准复审结果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2014年8月21日
附件
2014年北京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工程勘测设计地方标准复审结果
序号
标准名称
标准编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复审结论
1
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施工、验收规范
DBJ01-74-2003
废止
2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DBJ01-615-2003
继续有效
3
经济适用住宅设计标准(试行)
DBJ01-618-2004
继续有效
4
北京市基础测绘技术规程
DB11/T 407-2007
继续有效
5
建筑物供配电系统谐波抑制设计规程
DBJ/T11-626-2007
继续有效
6
住宅区及住宅楼房邮政信报箱
DBJ/T11-609-2008
继续有效
7
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程
DB11/T545-2008
继续有效
8
北京地区建筑地基基础勘察设计规范
DBJ11-50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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