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建设供应地全年工作计划/建设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土地宏观调控,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切实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和20**年发展重点,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供给引导需求”为基点,合理安排20**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推动土地高效利用,加快我县经济转型升级,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基本原则:
(一)保护耕地,优先利用原则。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加大存量挖潜力度,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和闲置土地,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用地需求,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查处违法违规用地。
(二)突出重点,优先保障原则。不断优化土地供应结构,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现代服务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三)优化布局,协调发展原则。切实完善土地供应空间布局,坚持区域联动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优化产业布局,着力提升我县综合竞争力。
(四)依法依规,市场配置原则。严格落实国家土地供应政策,规范土地供应方式,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土地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395.92公顷左右,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公顷以内,占25.3%;消化“批而未供”和盘活存量土地295.92公顷左右,占74.7%。另外,新增储备土地500亩。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20**年度全县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为134.29公顷,占总量的33.92%;工矿仓储用地为135.12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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