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指导治疗入门
何谓婚姻家庭指导治疗?
家庭治疗:经由任何形式的语言、互动等治疗行动而致使家庭有所改变。
其目的在于消除症状,使家庭成员更加分化、更加自由地完成个人及家庭整体发展的阶段任务。
个人与家庭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一个人的问题是出自家庭,应该将治疗的重心放在家庭,调整家人关系,而不是仅仅治疗个人的精神症状。
系统论与家庭治疗
家庭系统的部分与整体:系统作为有织织的整体而运转,整体大于部分之和。
家庭系统的稳定与成长:家庭代表了一种复杂的关系系统,其中因果关系是循环的、多维的。
子系统执行特定的家庭功能。尤其重要的是夫妇、抚养及兄弟姐妹子系统。界限有助于分清系统,以及分清总系统内的子系统。它们的清晰性和可渗透性比成员组成对家庭功能更有意义。
家庭作为开放系统的程度各有不同,相对封闭的系统具有衰退以及解体的风险。
家庭治疗起源与发展
精神分裂症与家庭的研究:精神分裂症源性母亲
婚姻和婚前咨询:是家庭治疗的前奏
儿童指导运动:阿德勒
团体动力学和团体治疗:心理剧
发展:50年代-70、80年代-90年代
双重束缚例:母亲看因精神分裂住院但已康复的儿子,儿子抱母亲,母亲纹丝不动,儿子尴尬的退回;母亲却说,你难道一点不爱我?你不要总是一副害羞的样子,不敢表达自己的情感。儿子在母亲离开后,精神分裂又再次发作。
婚姻家庭指导治疗的发展历史
1950年以前,由佛洛伊德而艾克曼、阿德勒、苏利文促成。
1950年代,由心理辅导和精神治疗发展出家庭指导治疗的基础理论和技巧。
1960年代,家庭指导治疗理论在美国获得巨大发展。
1970年代,家庭指导治疗侧重技巧方面的发展,出现多元化疗法。
1980年代,是家庭指导治疗快速成长与专业化的时期。
1990年代,是家庭指导治疗的整合与团结的时期。
婚姻家庭指导治疗的分类
按心理治疗者的理论取向分类;
按婚姻家庭指导治疗者和家庭之关系分类;
E—R—A模式的分类法(根据治疗者对情绪、理性、行动的着重程度,提出的家庭指导治疗分类;
按心理治疗者的理论取向,将治疗者分类
“心理动力取向”婚姻家庭指导治疗,将所有治疗的焦点放在“个人”。
“家庭系统取向”婚姻家庭指导治疗,将焦点放在整个“家庭系统”。
按婚姻家庭指导治疗者和家庭之关系分类
执行者中心婚姻家庭指导治疗:指主动、积极、多变化的治疗者,治疗者将自己置于治疗团体的中心。
反应者中心婚姻家庭指导治疗:治疗者是间接、少变化的,多观察并澄清团体之过程,反应家庭所呈现的种种,协调成员间的差异。
E—R—A模式的分类法(根据治疗者对情绪、理性、行动的着重程度,提出的家庭指导治疗分类)
Emotionality家庭指导治疗,着重情绪者:强调家人间的感觉,注意“此时”。
Rationality家庭指导治疗,着重理性者:强调早先家庭的影响,注薏“过去”。
Activity家庭指导治疗,着重行动者:强调问题的解决和具体行为的改善,注意“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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