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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知识大赛复习参考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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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江宁区《江苏省中小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知识大赛复****参考题
(一)
1.《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立法宗旨是什么?:
答;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2. 《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何时开始施行?
答: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3. 哪些人属于《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保护的范围?
答: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4. 《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主要依据的两部法律是什么?
答:主要依据的两部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5. 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哪里?
答:设在同级共产主义青年团组织。
6. 《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从哪几个方面来明确对未成年人保护?
答:《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国家机关保护、社会保护和特殊保护这5个方面来明确对未成年人保护。
7. 《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什么是家庭、学校、国家机关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答: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家庭、学校、国家机关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8.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或者侵害未成年人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应如何处理?
答:未成年人的近亲属、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的,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的父母应当依法继续负担未成年人的抚养费用。
,因盗窃被法院判处二年有期徒刑,缓刑两年,他被司法部门送回社区矫正考察。父母认为李刚不学好,丢尽了他们的脸面,对他彻底丧失了信心,决定从此以后不再过问李刚的任何事情,请评价李刚父母的做法。
答:《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未成年人有违法犯罪行为而拒绝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以及暂予监外执行的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社区矫正机构做好帮助和教育工作。因此,李刚父母的做法是错误的,他们应当履行对李刚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配合社区矫正机构做好对李刚的帮助和教育工作,让李刚早日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10.《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应当履行哪些职责:
(一)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宣传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对其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研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制定和修改未成年人保护的法规、规章和政策;
(四)受理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投诉、举报,督促有关部门查处;
(五)联系有关部门为未成年人提供帮助和救助;
(六)表彰和奖励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组织和个人;
(七)调查研究和协调处理其他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事项。
11.《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本辖区内的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和有关单位开展哪些工作:
(一)了解和掌握本地区未成年人的就学、生活等情况;
(二)组织开展有益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
(三)协助学校和监护人防止未成年学生辍学;
(四)帮助缺乏教育能力的家庭教育其未成年子女;
(五)制止对未成年人的家庭暴力以及虐待、遗弃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对受害的未成年人提供救助;
(六)协助司法机关、学校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有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或者轻微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和矫正;
(七)其他涉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事项。
:据相关媒体透露:我省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可能在县域范围内施行轮岗,变某学校教师为县域教师,请从未成年人保护的角度加以分析。
答:《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适龄未成年人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逐步统一配置教育资源。
目前我省在同一区域内教育资源还没有做到完全统一,导致择校风盛行,存在许多教育不公平的现象。而教师是教育资源中最核心的资源,择校最主要的是择教师,教师在一定范围内合理流动,变某学校教师为区县教师,这样可以在区县范围内逐步统一配置教师资源,让未成年人最大限度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从这个角度上讲也是对未成年人的一种保护。
13. 请解释:“留守未成年人”
答:留守未成年人是指因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外出半年以上,不能得到法定监护的未成年人。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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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8-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