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教学目的与要求:
本章是冲突法的基础,应了解冲突规范的概念、结构和类型,掌握连结点的分类、选择标准及其发展方向,重点理解几种常见的系属公式。掌握准据法的概念与特点,了解实质与程序的划分,以及在时际冲突和区际冲突时准据法的确定问题, 重点掌握准据法的选择方法。
重点难点
。
。
。
2018/4/1
1
一、冲突规范
(一)概念与特点
(需掌握)
(需掌握)
(1)性质:法律适用规范,不直接规定当事权利义务
(2)内容:法律选择规范,指导当事人及法院如何选择适用法律
(3)作用:间接调整规范
(4)结构:有特殊的结构:范围+系属
2018/4/1
2
(二)冲突规范的结构
又称连结对象, 是指冲突规范所要调整的民事关系或要处理的法律问题;
前者如“涉外物权”、“涉外不动产法定继承”、“涉外夫妻财产关系”、“涉外抚养关系”等;
后者不是一个完整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而只是与其相关的法律问题,如“婚姻的效力”、“自然人的行为能力”、“遗嘱的方式”等。
2018/4/1
3
是指冲突规范所调整的某一涉外民事关系或处理该法律问题所应适用的法律.
“不动产继承依不动产所在地法。”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定居国所为,适用定居国法律。”
“婚姻的效力适用婚姻缔结地法”。
2018/4/1
4
(三)连结点
把特定的民事关系或法律问题和某国法律连结起来的纽带或标志,在国际私法术语中称为“连结点”或“连结因素”.
表现为两种类型
(1)一定的地点:法院地,侵权行为地,婚姻缔结地,合同缔约地,物之所在地,住所地
(2)法律概念:当事人选择的,最密切联系的,当事人本国,船旗国
2018/4/1
5
(1)主观连结点和客观连结点
(2)静态连结点和动态连结点
(3)单纯的事实和法律概念
2018/4/1
6
(四)冲突规范的类型
其系属直接指明某种涉外民事法律关系只适用某个特定国家法律的规范.
直接指明适用内国法
直接指明适用外国法:
直接指明适用某一特定国家的法律
2018/4/1
7
系属既不明确规定适用内国法,也不明确规定适用外国法,而是提供一个以某种标志(即连结点)为导向的法律适用原则.
合同方式依合同缔结地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2018/4/1
8
系属指明必须同时适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法律.
合同离婚之请求,非依夫妇之本国法及法院地法均有离婚之原因者,不得为之.
2018/4/1
9
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系属,即规定了两种或两种以上可以适用的法律,但实际适用的时候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
无条件选择性冲突规范:无主次先后之分
有条件选择性冲突规范:有先后主次之分
2018/4/1
10
第三章冲突规范和准据法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