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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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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射阳县国土资源局
射建〔2014〕74号
关于印发《射阳县2014年农村危旧房
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通知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在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入镇居住的总体原则要求下,为切实解决农村特困群体危旧房改造的实际困难,根据省、市相关部门关于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制定了《射阳县2014年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射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射阳县国土资源局
2014年8月12日
射阳县2014年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的
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做好我县2014年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危旧房改造适用范围
县城规划控制区和集镇规划控制区以外农民危旧房改造适用本办法。
二、危旧房改造计划
1、省、市下达的危旧房改造计划为400户,其中修缮加固200户,翻(拆)建200户。
2、其他危旧房改造计划为200户。
三、危旧房改造申报原则
1、政府引导、村民自愿。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坚持农民自主、自愿,政府引导、扶持的原则。对符合省、市下达计划要求的危旧房,给予适当补助,其他危旧房改造户无补助。
2、科学安排,统筹兼顾。结合镇村实际,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逐年推进的原则,对纳入省、市危旧房改造计划的,统一报批后组织实施。对其他危旧房改造计划,一个行政村每次只能审批改造一户,工期为40天,待验收合格后再审批下一户,以此类推。严格落实镇村监管职责,对未按规划许可要求进行改造,且整改不到位的,取消该行政村当年的申报计划。
3、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坚持申报条件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审批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的原则,翻建和修缮加固一律履行行政审批
程序。
四、农村危旧房鉴定和改造方式
1、危房结构危险程度鉴定。各镇区应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农村危旧房普查工作,核准所在镇区的危旧房数量和分布情况,编制改造中长期规划。认真组织今年拟改造危旧房的安全鉴定工作,鉴定结果作为审批的依据。
2、改造方式。危旧房改造分为翻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农村危旧房改造属整体危险(D级)的可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五、改造建设的基本要求
1、控制建设标准。农村危旧房改造应执行最低建设要求,改造后的农房须达到建筑面积适当、房屋结构安全、基本功能齐备。财政资金补助对象必须是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贫困户和其他经济特困户。农村危旧房翻建和修缮加固原则上做到“四不变”原则,即:“四址不变、高度不变、功能不变、面积不变”。这次申报翻建和修缮加固的农村危旧房必须分别是经房管部门鉴定的D级危房和C级危房,且申请翻建的危旧房必须是家庭唯一住房。
2、严格质量监督与验收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危旧房改造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危旧房改造的工程质量。各镇区要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危旧房改造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注重农房抗震安全。切实加强农村危旧房改造竣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列于省市改造计划的农户将与补助资金拨付进度挂钩。镇区人民政府负责危旧房翻建的初审、放样、验线、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并做好放样记录和验收记录,申请材料初审后由镇区政府统一报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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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5-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