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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英案之大众解读-易伟.ppt


文档分类:汽车/机械/制造 | 页数:约26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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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吴英案之公众解读
易伟律师
吴英其人
1981年5月20日,女,汉族
浙江东阳人,中专肄业
18岁开美容店,“羊胎素”
2000-2005 喜来登俱乐部,千足堂足浴,韩品服饰店,2500万。开始民间集资。
2005底,注册“本色”投资5000万本色概念酒店
2006年吴英先后从林瑞平等11人处高息借款人民币七亿余元
案情摘要
2006年8月—10月注册本色集团、下属酒店、投资、婚庆、担保公司、建材城、汽车租赁等
购买的商铺、房产、汽车、建材、珠宝、酒店用品、床上用品及广告位
进行了数千万元的股权投资
2007年各公司等已进入试营业状态
2007年1月政府公告查封本色集团财产
2007年2月吴英在在北京机场被金华警方抓捕
案情摘要
金华市检察院认为吴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的手段向社会集资7亿余元,,构成集资诈骗罪
2009年4月16日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
2012年1月18日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目前最高院死刑复核
为何引起关注?
经济犯死刑
刑法争议,集资诈骗罪是否该取消?
金融垄断
中小企业融资难
计划经济、市场经济
年龄,80后
个人犯罪还是单位犯罪
官员请求速死
揭发官员不算自首
程序违法
罪与非罪
民间借贷
公民与公民,可以,4倍利息
公民与企业,部分可以, 4倍利息
企业与企业(非金融),不可以
非法吸收存款罪
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集资诈骗罪
第192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一百九十九条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之罪,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个人 10万元以上,数额较大
30万元以上,数额巨大
100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
单位 50万元以上的,数额较大
150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
500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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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翩仙妙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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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2-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