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室查对制度:
,必须根据手术通知单,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标志。
、医师及麻醉人员手术前再次查对姓名、性别、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
、补液及用药,严格执行查对制度,术后需将未用尽的药品处理。
输血查对制度:
取血时,凭取血单与血库人员共同做好“三查八对”
三查:查血的有效期、血的质量和输血装置是否完好。
八对:对姓名、床号、住院号、血袋号、血型、交叉配血实验结果、血液种类和剂量,查对无误,在取血登记本上签字。
输血前,必须经两人再次核对无误后方可输入。
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24小时,以备必要时送检。
供应室查对制度:
、数量、质量、清洁度。
、消毒日期。
、质量、清洁处理情况。
检验科查对制度
⑴采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检查目的。
⑵送验标本应新鲜,收集方法和安放容器应正确,标本容器上应有标记,检验单应逐项填写。
⑶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申请单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⑷经查对如标本不符合规定,标记和检验单字迹不清楚或可疑时,检验员可电话联系或要求重新提供或退回重办。
⑸检验时,查对检验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⑹检验后,复核结果。
⑺发报告,查对科别、病房。
⑻检验科应指定专人经常或定时检查试剂的准确性。
病理科查对制度
⑴收集标本时,查对单位、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联号、标本、固定液。
⑵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⑶发报告时,复核检查项目、结果、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科室。
⑷癌肿及疑难病例的报告单一定要经上级医师复核无误后再发出。
放射线科查对制度
查时,查对科别、病房、姓名、年龄、片号、部位及检查目的。
⑵发报告时,查对检查项目诊断、患者姓名、科室。
理疗科及针灸室查对制度
⑴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病房、住院号、姓名、性别、年龄、部位、种类、剂量、时间。
频治疗时,查对极性、电流量、次数。
频治疗时,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物。
⑷针刺治疗前,检查针数和质量,取针时查对针数和有无断针。
功能检查室(心电图、超声波等)
查时,查对科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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