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房党字[2009]33号
东胜区房产管理局关于安全生产
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局属各办公室:
为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据《安全生产法》和上级要求,特制订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具体措施如下: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赵金良
副组长:苗志祯、奇慧、乔平、张金良、李燕
成员:郝玉军、王虎林、陈志刚、马建国、闫丽、
张斌、尚骥、张丽珍、杨春明、杜红梅。
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措施):
(一)发生一般火警、火灾事故、设备事故、人身伤害事
故,值班人员应立即报告局领导,火警火灾拨打119请求救援。人身伤亡事故应立即送医院治疗,但不管是哪类事故,抢险救护时都要先切断电源或采取防护措施后再组织救护,防止事态扩大。
(二)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迅速向局领导汇报。岗位人员拨打“119”救援电话请求救援后,首先组织自救,使用现场的灭火器进行灭火。根据着火部位、性质也可用现场备用的防火沙、土、水进行灭火,电气火灾要用干粉灭火器、变压器、油罐等用水冷却时,人要远离,严防爆炸伤人,待消防专业人员赶到后,在专业人员指挥下配合灭火。
(三)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现人员要立即向局领导汇报,还要通知医院工伤抢救小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援。若伤者属擦伤、碰伤、压伤等要及时用消炎止痛药物擦洗患处,若出血严重,要用干净布料进行包扎止血。若伤者发生骨折要保持静坐或静卧。若发生严重烧伤、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30分钟以上。若伤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风良好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脏,待医生到达后立即送医院抢救。
(四)发生各类事故都要保护好现场,待事故调查分析。
二○○九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预案
抄送:本局各局长、办存
东胜区房产管理局 2009年7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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