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订合同的代价
小方大专毕业后从浙江来到上海,被本市一家建筑公司聘用。今年初突然发病,先后在几个大医院诊治。经过几个月的治疗,小方出院了,总共花去医疗费5万余元。就该医疗费负担问题,小方多次与公司协商,均被公司拒绝。小方只得将该公司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小方认为:自被公司聘用至发病之日止,公司不为我办理就业证和签订劳动合同,更未为我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主观过错在公司。故公司应全额承担我的医疗费,并支付医疗赔偿费用和病假工资。公司认为小方是外地人,档案关系也在外地,公司无法为其缴纳社会小方大专毕业后从浙江来到上海,被本市一家建筑公司聘用。今年初突然发病,先后在几个大医院诊治。经过几个月的治疗,小方出院了,总共花去医疗费5万余元。就该医疗费负担问题,小方多次与公司协商,均被公司拒绝。
小方只得将该公司诉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小方认为:自被公司聘用至发病之日止,公司不为我办理就业证和签订劳动合同,更未为我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主观过错在公司。故公司应全额承担我的医疗费,并支付医疗赔偿费用和病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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