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标准(2009年修订版)
项目评价内容及要点评价方法及评分标准评价记录得分
一、
依
法
执
业
︵
100
分
︶
注:
第7、
10、11条分别对照医疗、感染及传染病管理、服务组评价结果,不重复扣分。 1、医院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期通过校验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合要求的本次评价为不合格
2、医院使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名称,按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地查看,一项不符合扣10分
3、全部医师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并按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在岗护士具备护士资格并注册执业查验医护人员相关资质证书,一人不合格扣10分
4、医师外出会诊遵守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查医师外出会诊备案,一人次不符合要求扣10分
5、临床科室设置合理,命名规范、科学,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河南省中医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命名规范》、《河南省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诊疗中心管理办法》实地查看,一个科室命名不规范扣5分
6、医院开展器官移植、血液净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妇幼保健、医疗美容等需特殊审批的临床业务,应按规定取得相应资质查阅相关资质证明,一项不合要求,本次评价为不合格
7、临床用血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不到扣10分
8、不提供国家禁止开展的技术服务项目随机询问病人或家属,做不到扣10分
9、承担法律规定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责任查相关预案和工作方案,做不到者本次评价为不合格
10、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对医疗机构的有关规定现场查看制度及落实情况,做不到者本次评价为不合格
11、制订并执行反商业***有关制度,依法开展药品、耗材、设备招标采购查相关文件及招标公告、评标记录和中标结果公示等文书,做不到扣10分
12、不做违法、违规、变相医疗广告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有关部门通告和处理结果,评价周期内发现一次本次评价不合格
河南省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标准(2009年修订版)
项目评价内容及要点评价方法及评分标准评价记录得分
一、
依
法
执
业
︵
100
分
︶
注:
第7、
10、11条分别对照医疗、感染及传染病管理、服务组评价结果,不重复扣分。 1、医院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期通过校验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合要求的本次评价为不合格
2、医院使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名称,按核准的诊疗科目执业查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地查看,一项不符合扣10分
3、全部医师依法取得执业资格并按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在岗护士具备护士资格并注册执业查验医护人员相关资质证书,一人不合格扣10分
4、医师外出会诊遵守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查医师外出会诊备案,一人次不符合要求扣10分
5、临床科室设置合理,命名规范、科学,符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河南省中医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命名规范》、《河南省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诊疗中心管理办法》实地查看,一个科室命名不规范扣5分
6、医院开展器官移植、血液净化、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妇幼保健、医疗美容等需特殊审批的临床业务,应按规定取得相应资质查阅相关资质证明,一项不合要求,本次评价为不合格
7、临床用血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做不到扣10分
8、不提供国家禁止开展的技术服务项目随机询问病人或家属,做不到扣10分
9、承担法律规定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救治责任查相关预案和工作方案,做不到者本次评价为不合格
10、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对医疗机构的有关规定现场查看制度及落实情况,做不到者本次评价为不合格
11、制订并执行反商业***有关制度,依法开展药品、耗材、设备招标采购查相关文件及招标公告、评标记录和中标结果公示等文书,做不到扣10分
12、不做违法、违规、变相医疗广告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及有关部门通告和处理结果,评价周期内发现一次本次评价不合格
中医医院管理评价标准2017年修订版xls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