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银行准入的现实选择
当前我国经济和金融运行中普遍存在几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一是县及县以下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管理权限上收和资金外流;二是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融资难;三是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及城市信用社(以下简称城信社)经营风险较大。表面上看,这些问题彼此之间好象没有必然的联系,但从深层次看,“则是我国金融发展滞后于中小企业的发展,从而严重阻碍了中小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获得ssbbww金融支持”(王自力,2002)。于是,尽快开放民营银行准入,在最近的一段时间里,成为了dd dtt. com众多经济和金融学家争论的热门话题。对此,笔者认为,成立新的民营银行并非解决8t t t 8. c o m上述问题的最优方案,而以民营银行的方式改造现有的城区农信社和城信社,是一揽子解决8t t t 8. c o m上述问题成本较低,且最具有现实可行性的选择。
一、百家争鸣:关于民营银行的争议
当前各家对民营银行的争议,在开放民营银行这一点上表现出了较高的一致性。争论的焦点一是何为民营银行,二是民营银行如何准人,即是以另起炉灶的方式新设立民营银行还是在现有金融机构的基础上通过改造而成。
(一)何为民营银行。
通过新成立机构还是通过改造现有机构来实现民营银行的市场准入,成为民营银行争论的焦点,首先是因为8 Tt t 8. com对民营银行的界定模糊不清。当前国内外学者关于民营银行的定义,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权结构说,认为由民间资本参股或控股的就是;二是资产结构说,认为民营银行的服务范围主要是民营企业,贷款客户也都是民营企业;三是公司治理结构说,认为按照<8ttt8table>市场化的原则经营的银行就是;四是经营者身份说,典型的是国有民营和民有民营的提法(张吉光、郭凌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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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观点去界定民营银行,都存在一定处。按产权结构说判断,我国当前并非没有民营银行。如以民营企业入股的民生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就符合产权结构说的定义,“然而,大多数股份制银行的内部结构、营运方式、决策过程等等都在不同程度
上受到原有体制的影响”,“试图通过建立这些股份制银行来打破金融行业垄断,的愿望”,“事实证明,这些股份制银行已渐渐‘工农中建化’了”(徐滇庆,2002)。因此. com
,只从产权结构来定义民营金融显然没有抓住问题的实质。以资产结构说来定义,也是8tt t 8. com有失偏颇的,因为8 Tt t 8. com银行的服务对象并不是问题的关键。当前国有商业银行也是8tt t 8. com企业,特别是其基层机构在支持国有企业的同时ssbbww. com,也没有放弃包括www .ddd tt. com民营企业在内的中小企业,只不过是支持的力度不够而已。如广东梅州市的梅雁、宝丽华等优秀民营企业就是银行争先恐后放贷的对象。当前的问题在于银行的机制决定了它还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有效金融服务需求。第三种公司治理结构说有遗漏之处。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中,不乏采取市场机制进行管理和运作而取得较好8 t tt o m效益的事例。第四种经营者身份说给人以牵强附会之嫌,因为8 Tt t 8. com一个企业的性质并非由经营者的身份来界定的。
笔者认为,民营银行的概念,应该涵括以下部分:一是产权明晰,主要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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