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学说
阴阳学说
是研究阴阳的内涵及其运动变化规律,并用以阐释宇宙间万事万物的发生、发展和变化的一种古代哲学理论,是古人探求宇宙本原和解释宇宙变化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
(一)阴阳的基本概念
1. 原始含义——日光的向背
温
暖
太阳
明亮
上升
运动
兴奋
男
月
亮
寒冷
晦暗
下降
静止
抑制
女
2. 哲学含义—阴阳,是对自然界相互关联的某些事物或现象对立双方的概括。
一般而言,凡是运动的、外向的、上升的、温热的、无形的、明亮的、兴奋的都属于阳;相对静止的、内守的、下降的、寒冷的、有形的、晦暗的、抑制的都属于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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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物的阴阳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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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阳的相对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在一定条件下,阴阳属性可以互相转化,即阴可转化为阳,阳也可转化为阴。
(2)事物的无限可分性(即阴阳之中复有阴阳):即属阴或阳的事物还可以再分阴阳,所谓阴中有阳,阳中有阴。
(3)比较对象不同:事物的阴阳属性往往是通过比较而划分的。若比较的对象发生了改变,那么事物的阴阳属性也可以发生改变。
相关性是指用阴阳所划分的事物或现象必须是同一范畴、同一层次的。即这些事物之间必须有内在的联系。
普遍性是指阴阳理论被广泛地应用于阐释宇宙间各种客观事物的形成、发展和相互关系。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所言:“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
二、阴阳学说的基本内容
(一)阴阳对立制约
(二)阴阳互根互用
(三)阴阳交感与互藏
(四)阴阳消长
(五)阴阳转化
(六)阴阳自和与平衡
(二)阴阳互根互用
阴阳互根,是指阴阳双方具有相互依存、互为根本的关系,即阴和阳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另一方而单独存在,每一方都以相对的另一方的存在作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和条件。
阴阳互用,是指阴阳双方具有相互资生、促进和助长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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