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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作中必要的利器建立控制制度,避免顾客购买及使用本厂生产的产品不受到意外伤害;同时,也为了保护本厂的职员在生产过程中不致出现意外事故,特制定本规则。
范围:
适用于本厂对各种利器(剪刀、刀片、缝纫针等)的管理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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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收回等管制工作.
,并注意产品在生产或包装时是否含有利器,以监督各生产线的利器的使用、收发处于有效控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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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使用大头针,铁丝钉,书钉,图钉,回形针,裸露的刀片等金属利器
,全部要用绳子绑好绑牢,且所使用绑绳的长度不得短于20CM.
,利器应由该车间主管进行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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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工领取车针需遵循:“一针换一针”的原则,主管要做好相关记录,如车针只是弯曲变形而未折断的,则需要做好换针记录及发针记录,如车针已折断的,折断的各部份均保留及记录在档案里, 同时做好发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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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断针时,车工要收集所有的断针交给主管更换新针,如断针不能找齐,首先要报告主管,由永久性磁铁在该车台四周内录找,直到找到为止。
,由使用者交回车间主管以旧换新,并做好回收及发放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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