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债权转让协议书(10.18).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2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2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2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债权转让意向协议书
甲方(债权出让人):
身份证号:
乙方(债权受让人):扬州瑞阳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祖明
鉴于:
1、甲方与连云港市东鑫石英制品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甲方向东海县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查封了连云港市东鑫石英制品有限公司的房产,后经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民法院审理,作出(2011)东商初字第0799号民事调解书, 连云港市东鑫石英制品有限公司偿还甲方借款100万元及利息40万元,甲方已对上述调解书内容申请东海县人民法院执行;
2、甲方对该债权享有法律意义上的完全的处置权。
甲乙双方就甲方债权转让事项,经友好协商,初步达成以下意向性协议:
一、债权转让标的、转让价款及支付
1、甲方同意将自己享有的(2011)东商初字第0799号民事调解书中的所有债权全部转让给乙方,该债权包括东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的全部本息以及其它相关一切权益(如费用、迟延支付利息、申请执行权、执行转移权等)。乙方同意接受该债权。
2、甲乙双方约定债权转让价款为140万元。
3、支付时间及方式:自甲乙双方在扬州中院达成意见,签定债权转让协议时,乙方支付给甲方
二、签定此协议后,甲乙方同意到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向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相关法律手续。保证乙方拥有实现该债权的资格,使乙方享有对连云港市东鑫石英制品有限公司的涉案房产和土地使用权的优先处置权。并将该资产的处置权移交到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相关文件。
三、回购价格
甲乙双方商定如东鑫石英制品有限公司涉案查封的房产和土地经过第一轮,二轮拍卖不成功,最后抵偿给乙方,甲方回购价为1850万元。
十、本协议系债权转让意向性协议,甲乙双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或并由各方合法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方能生效。
十一、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年月日年月日

债权转让协议书(10.18)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2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zhangbing32159
  • 文件大小0 KB
  • 时间2015-05-30
最近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