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全会《决定》让更多“好干部”脱颖而出
十八届三中全会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坚决纠正唯票取人、唯分取人等现象,用好各年龄段干部,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选拔出来。在今年6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同志提出的20字“好干部”标准,将干部的责任赋予了新的使命。在此之后召开的省市组织工作会议上,各级领导也进一步强调,要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培养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由此可见,培养一支能得到“组织”和“群众”双重认可的“好干部”队伍,已势在必行。笔者认为,各级组织部门在培养“好干部”时,不仅要结合干部队伍的实情,也要认清干部队伍的优势,还要运用合理的措施,确保“好干部”队伍源头的纯洁性、工作的积极性和“苗子”的优质性。一是在干部选任上,做到只唯“实、绩”,不唯“票、分”。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干部的“德”放在首要位置,鲜明崇尚实干的用人导向,突出科学发展导向,把那些党性强、能干事、群众拥护的优秀干部,把那些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思路好、能力强、实绩突出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同时,要不断改进和完善干部任职考察办法,突出对干部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科学发展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的考核,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把群众的满意度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选拔科级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让科学的制度选出的“好干部”。二是在干部关爱上,做到“雪中送炭”,不“隔岸观火”。月
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任何一个干部都难免遇到困难。因此,作为身系“三家”重担的组织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健全激励关爱机制,不断调动干部的工作热情。当干部在工作中碰上解不开的结、跨不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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