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鞍山2013春季房交会优惠.doc


文档分类:生活休闲 | 页数:约3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3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3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鞍山春季房展会每平补贴100元
我市定于2013年4月20日至4月24日举办2013春季房屋交易展示大会。市房产局公布本届房屋交易展示大会优惠政策实施细则。
契税:每平方米给予15元补贴
◎政策内容
2013年3月13日至4月24日期间,个人购买城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并在上述时间内缴纳契税的,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给予契税补贴。
◎适用范围
(1)享受此项优惠政策的新建商品房,包括所有新建的由开发企业销售的商品住房、商业网点、车库、办公用房、仓储用房等房屋,同时购房人仅限于个人。
(2)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购房的,要求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交齐全额购房款的最后一张发票以及缴纳契税的时间均须在2013年3月13日至4月24日之间。
贷款购房的,要求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具首付款发票(金额须与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一致)以及缴纳契税的时间均须在2013年3月13日至4月24日之间。
(3)2013年3月13日前已办理房屋产权的新建商品房不享受契税补贴优惠政策。
◎补贴办法
(1)符合本届房展会契税补贴条件的购房人,可于2013年4月20日至4月24日到铁东、铁西、立山的***大厅契税补贴窗口领取契税补贴。
(2)领取契税补贴需提供下列5个要件:购房全款(贷款需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辽宁省自然人商品房地产交易税收申报表》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完税证》原件、领款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维修资金:按应交存金额的70%收取
◎政策内容
2013年3月13日至4月24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房,并于4月20日至4月24日期间交存维修资金的,按维修资金应交存金额的70%收取,缓交30%。
◎适用范围
(1)享受此项优惠政策的新建商品房,包括所有新建的由开发企业销售的商品住房、商业网点、车库、办公用房、仓储用房等房屋,同时购房人不受限制。
(2)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购房的,要求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交齐全额购房款的最后一张发票的时间均须在2013年3月13日至4月24日之间。
贷款购房的,要求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具首付款发票(金额须与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一致)的时间均须在2013年3月13日至4月24日之间。
(3)2013年4月20日前已交存维修资金的新建商品房不享受维修资金优惠政策。
◎交存办法
(1)购房人交存维修资金,可于2013年4月20日至4月24日到铁东、铁西、立山的***大厅维修资金窗口办理。
(2)交存维修资金须提供下列3个要件: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购房全款(贷款需首付款)发票原件、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购买新建商品房:每平补贴100元
◎政策内容
2013年3月13日至4月24日期间,所有购买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房的,均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给

鞍山2013春季房交会优惠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3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sdomcl2
  • 文件大小24 KB
  • 时间2018-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