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1 最高额保证合同.doc


文档分类:管理/人力资源 | 页数:约8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8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8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最高额保证合同
编号:( ) 银最保字第号
合同各方:
债权人(甲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电话: 传真: 邮编:

保证人(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职务:
营业执照号码:
身份证号码(乙方为自然人时):
电话: 传真: 邮编:
开户银行:基本户/结算户: 账号:
一般户/储蓄户:(1) 账号:
(2) 账号:
合同签订地:
为担保本合同第一条所述“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双方经平等协商订立本合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的词语解释依据主合同确定。
第一条主合同
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以下第项:
一、本合同甲方和(简称“债务人”)于年月日所签订的编号为的《》及其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如果该合同项下签有单笔协议,单笔协议也属于主合同范围)。
二、本合同甲方和(简称“债务人”)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展期合同)。
第二条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1、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
币种: 。
(大写) 。
(小写) 。
2、本合同第四条所确定的全部金额和费用。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第三条保证方式
一、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二、如有多个保证人,各保证人为连带共同保证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第四条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条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
一、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甲方书面通知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之日起两年。
三、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四、若主债权未受清偿,甲方在本条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届满之日前将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保证债务开始起算和适用诉讼时效。
第六条担保权实现
一、如主合同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偿付债务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甲方可直接向乙方追偿,并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机构开立的银行账户中扣划主合同债务人应偿付的金额。
二、若被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提供,乙方承担的担保责任不受其他担保的任何影响,不以甲方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为前提,也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债务或者发生本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权利的情形,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全部担保责任,而无须先行使其他担保权利,乙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三、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提前承担担保责任:
1、依据

1 最高额保证合同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8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85872037
  • 文件大小54 KB
  • 时间2018-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