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理合同纠纷
个人保险代理人从业因素对保险合同纠纷发生率的影响摘要:文章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选取了山西省范围内中国人寿、中国平安等5家大型保险公司,通过发放问卷,对个人保险代理人从业因素进行调查统计,构建了个人保险代理人从业因素对保险合同纠纷发生率影响的logistic模型,运用回归分析方法对收回的问卷进行了深入剖析,提出致使当前较高的保险纠纷发生率的个人保险代理人本身因素主要涉及准入条件偏低、法律意识不高以及个人专业素养不够完善等,但这些因素之间的关联程度并没有得到保险公司的重视。进一步得出结论,通过抬高准入壁垒、全面并科学应用《保险法》、提升代理人专业素养等以有效减少保险纠纷发生率,最终为健康持续发展保险业提供高效人才。关键词:保险合同纠纷logistic模型保险法个人保险代理人中图分类号:f840.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914(20**)03-078-03个人保险代理人(以下简称保险代理人)是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其行为对保险人和投保人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至20**年底其从业人数已超过257万,从业人数激增导致素质建设问题凸显,队伍素质的整体滑坡又直接导致保险合同纠纷大量发生和潜在存在。降低了投保人对保险人乃至整个保险行业的信任感,也间接提高了保险行业业务拓展的困难程度。到目前为止,国内外研究主要集中在对保险代理人队伍稳定和法律监管角度方面,但未涉
篇二:保险合同纠纷代理词。
代理词一、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被告承担原告车损费、施救费共计732920元及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从应当理赔之日20**年3月23日起至付款之日止);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事实及理由如下:20**年1月13日,原告为其所有的沪**号小型轿车向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市分公司购买了保险,双方协商确定按照新车购置价176万元,购买了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等在内的保险。保险期限自20**年1月14日零时起至20**年1月13日二十四时止。20**年2月20日15时许,原告驾驶被保险车辆沿沛县龙河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安国七堡村附近时,因躲避行人与路边树木发生碰撞后驶入路边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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