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分析与检验
第一章食品分析的基本知识
食品样品的采集、制备及保存
1
样品的预处理
2
分析方法的选择
3
国内外食品分析标准简介
4
食品分析的对象包括各种原材料、农副产品、半成品、各种添加剂、辅料及产品。种类繁多,成分复杂,来源不一,分析的目的,项目和要求也不尽相同,但无论哪种对象,都要按一个共同程序进行,一般为:
样品的采集制备和保存样品的预处理
成分分析数据记录,整理分析报告的撰写。
第一节样品的采集
一、样品的采集
采样——从大量的分析对象中抽取有一定代表性的一部分样品作为分析材料,这项工作叫采样。
关键所在
正确采样的目的意义:
分析结果必须能代表全部样品,因此必须采取具有足够代表性的样品,如果采集的样品不具有代表性,那么即使分析方法再正确,也得不到正确的结论。
采样的原则
代表性原则
典型性原则
适时性原则
程序原则
正确采样的原则:
细则:
(1)采集的样品要均匀、有代表性,能反映全部被检食品的组成、质量和卫生状况。
(2)采样方法要与分析目的一致。
(3)采样过程要设法保持原有的理化指标,防止成分逸散(如水分、气味、挥发性酸等)。
(4)防止带入杂质或污染。
(5)采样方法要尽量简单,处理装置尺寸适当。
补充:
采样时的记录
样品名称
采样地点
时间
数量
采样方法以及采样人
签封
检样——由整批食物的各个部分采取的少量样品,称为检样。检样的量按产品标准的规定。
原始样品——把许多份检样综合在一起称为原始样品
平均样品——原始样品经过处理再抽取其中一部分作检验用者称为平均样品。
应一式三份,分别供检验、复验及备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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