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清华大学教职工行政纪律处分条例.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4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4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4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清华大学教职工行政纪律处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为防止和纠正教职工的违纪行为,维护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的秩序,促进教职工认真履行职责,建设良好校风和工作作风,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规定。
教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对违纪的教职工,按本规定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对教职工违纪处理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实事求是;教育与惩处相结合;保障被处分人的合法权益。
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应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第二章违纪行为及处分
违纪行为指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的行为:
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
违反劳动纪律;
违反财经纪律;
玩忽职守,失职渎职;
滥用职权,侵犯国家、学校或群众利益;
利用职权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
进行诬陷和打击报复;
扰乱社会、学校管理秩序,妨碍公务;
侵犯他人人身权利;
违法、违规占有、私分、使用国家、学校或其他公有财产;
违反学术纪律等学术不端行为;
违反国家、学校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
泄露国家秘密;
在涉外活动中损害国家、学校声誉或利益;
违反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违反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赌博和邪教组织活动等;
其他违纪行为。
行政纪律处分分为以下八种:
警告;
记过;
记大过;
降级;
降职;
撤职;
开除留用察看;
开除。
对于违纪教职工,根据其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和影响,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违纪情节轻微,主动承认错误,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或减轻行政纪律处分;
违纪情节较轻,给国家、学校和群众利益或声誉造成一定损失或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以下处分;
违纪情节较重,给国家、学校和群众利益或声誉造成较严重损失或较严重后果的,给予记大过以上、降职以下处分;
违纪情节严重,给国家、学校和群众利益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以上处分;
违纪但尚未构成犯罪的,或者虽构成犯罪但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的行政纪律处分;对触犯刑事法律,构成犯罪,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学校给予开除处分;
受行政纪律处分且无悔改表现,又有新的违纪行为;蓄意隐瞒违纪事实、销毁证据材料、干扰违纪处理过程;对检举人、证人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威胁或打击报复的,追加或重新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监察室负责担任副处级以上职务教职工的违纪处理工作;人事处负责其他教职工的违纪处理工作。
担任副处级以上职务教职工的处分由监察室报监察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校务会议决定。对于其他教职工,记过以下处分由违纪教职工所在单位(院系、机关部处、后勤、直属附属单位等)决定,提交人事处备案;记大过以上处分由人事处提交校务会议决定。
给予行政纪律处分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发现教职工涉嫌违纪行为的单位或个人要及时向人事处或监察室报告(重要事件应在24小时内报告,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

担任副处级以上职务教职工涉嫌违纪的行为由监察室负责初步核实,核实后需立案调查的由监察工作委员会作出立案决定;其他教职工涉嫌违纪的行为由教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初步核实,核实后

清华大学教职工行政纪律处分条例 来自淘豆网www.taodocs.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相关文档 更多>>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4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aibuaiwo1318
  • 文件大小44 KB
  • 时间2018-05-26